剂量
犬:初期治疗:2-3 mg/kg p. o. q12h。犬癫痫持续状态或未被控制的密集型抽搐的紧急治疗:苯巴比妥:12 mg/kg i. v.,若需要,可追加2次剂量,每次剂量为4-6 mg/kg,i.v.,剂量间隔为20min。最大总剂量为18-24 mg/kg。因为CNS对药物的反应需20min左右,因此每次给药前应等待20min。如果犬已使用苯巴比妥控制症状:追加剂量为4-6 mg/kg i.v.或 i.m.,以提髙亚治疗剂量个体体内的本品血药浓度。每次追加药物前均应检测苯巴比妥的血药浓度。
猫:初期治疗时1. 5-3 mg/kg p. o. q12h。紧急治疗时剂量同犬。
小型哺乳动物:雪貂,1-2 mg/kg p. o. q12-24h,每小时2-10 mg/kg 恒速静脉输注;豚鼠、沙鼠,10-25 mg/kg i.v., i.p。
鸟类:3. 5-7 mg/kg p. o. q12h。
爬行动物:未知。
作用
本品的抗癫痫作用是通过增强对GABA的抑制性突触后效应的反应性,也抑制兴奋性神经递质谷氨酸。这会减少单突触传递,而这种传递的减少被认为可导致神经元兴奋性减弱以及运动皮质对选择性刺激的阈值增强。
应用
本品可作为治疗犬猫特发性癫痫或结构性脑部疾病引起的癲痫性抽搐的基础药物。对于中毒性或者代谢性疾病继发的急性癫痫性抽搐,本品可作为应急处理方案中的辅助药物。犬口服本品后吸收速度快,并可在 4-8 h内使血药浓度达到最高峰。不同犬中,药物的半衰期不同,从40 h 到90 h不等。药物在起始治疗1-2周后才能达到规定的药物血浆浓度,只有达到规定的血药浓度时才能获得完全的临床疗效。如果血药浓度小于15μg/ml,则需加大剂量;如果抽搐没有得到充分的控制,则可增加药物剂量,直到达到最大血药浓度,即45 μg/ml。若血药浓度超过上述最大血药浓度,则会增加肝脏毒性。使用更髙的日常剂量时,犬的血液样本必须在给药当天内同时测定,最好是在剂量低谷期测定(在下个剂量的前2h 内)。当一天内给犬的总剂量小于6 mg/kg时,不需测定低谷期样本。为了使给药剂量更加准确,小于12 kg的犬在起始治疗时应使用口服制剂。长期治疗时,本品可诱导肝脏微粒体酶系统变化,降低药物半衰期,这种影响在犬上更加明显。因此,此种情况时需增加药物剂量。低谷期苯巴比妥血药水平需要每隔6-12个月检测一次。
禁忌症
肝功能损伤时禁用。怀孕及哺乳期动物禁用。禁用于肝脏疾病 (门体分流)、低血糖或GABA通道介导的中毒(
伊维菌素和莫昔克丁中毒)引起的抽搐。
不良反应
镇静、共济失调、贪食症和多饮多尿。贪食症和多饮多尿可能在治疗过程中持续存在。共济失调和镇静常发生于治疗初期,并常在1 周内症状消失(尽管高剂量时症状持续存在)。肝中毒罕见,但在较高血药浓度时可能发生(作为罕见的特异质反应,可能在治疗前两周内发生)。有关于小剂量水平的本品引发犬过度兴奋的报道。可发生血液学异常,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贫血和血小板减少症。长期给药未发现肝毒性,可能出现以下变化:腹部X线
药物相互作用
其他CNS抑制剂(抗组织胺药、麻醉剂和吩噻嗪类)可能增强苯巴比妥的药效。苯巴比妥可能加快皮质类固醇、β-阻断剂、
甲硝唑和
茶碱的代谢,从而减小上述药物的药效。苯巴比妥可能减少机体对灰黄霉素的吸收,因此应避免同时使用。巴比妥类药物能增强其他抗癫痫药的作用。西咪替丁、
酮康唑和
氯霉素能通过抑制肝微粒体酶增加苯巴比妥的血药浓度。
制剂和规格
口服:12.5、30、50、60 mg片剂;4% (40 mg/ml) 口服液。注射:60 mg/ml和200 mg/ml溶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