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开展2018年执业兽医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第1号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第21号公告,2018年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34分、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08分。青海考区将对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认定并核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9年1月10日公布,考生自2019年1月10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申请
(一)申请时间
考试成绩达到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19年1月15日至2月11日,登录中国兽医网,进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申请。
(二)申请事项
考生核对个人信息,预约递交申请表。考生证书领取地默认为考生报名地所在市州考点办公室(省外就业等特殊情况须邮寄证书的考生准确填写邮寄信息和联系方式),然后生成并自行打印《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
三、资格审核
2019年2月11日至2月22日,考生到网上选定的考点办公室现场提交《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各考点办公室对考生申请表信息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加盖考点办公室印章,于2019年3月8日前统一提交至省考区办公室。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或未提交申请表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四、资格授予
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的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至4月4日。资格证书领取地为考生自主选定的提交申请表的地点。
五、资格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于2019年2月11日至2月22日将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递交到所选择考点办公室,由考点办公室于2019年3月8日前统一提交至省考区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补发资格证书。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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