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时间及材料准备
资格申请
(一)2018年成绩合格考生的初次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请于2019年1月14日至2月28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进行资格申请,生成并打印《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
(二)2017年之前(含2017年)成绩合格考生的初次申请
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2017年之前(含2017年)成绩合格考生初次申请的,需按照考试合格年度的公告要求完成资格审核。考生须于2019年1月14日至2月28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进行资格申请,并于该时间段内到本人报考的考点完成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应由本人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香港、澳门居民提交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取得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院校学历证书的,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三)往年获证人员的证书补发申请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第20号》要求,2018年往年获证人员证书补发申请工作已于10月30日至12月31日组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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