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
第14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规定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2号》要求,2019年甘肃考区试点计算机考试,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类别
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类别为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两类考试分别命题组卷、同时考试。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符合兽医全科类考试报考专业目录(见附件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或者不具有上述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兽医全科类考试。
2.符合水生动物类考试报考专业目录(见附件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水生动物类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6至7月16日。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按照网上报名要求和流程进行报名。
2.凭学历报名的人员,应选择与本人毕业证书一致的专业、毕业院校、毕业年月,填写毕业证书号;其中,本人学历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若在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并取得了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名时可填写证书编号和报告编号,并上传认证报告电子照片或电子报告pdf版。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应选择与本人毕业证书一致的专业、毕业院校、毕业年月,填写毕业证书号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并上传认证书电子照片或电子版认证书。
4.凭职称报名的人员,应选择与本人职称证书一致的专业技术职称层级及职称取得时间。
(三)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可在8月19日后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网上预审结果。预审通过人员,不需要现场确认信息;预审不通过和凭职称报考的人员请于8月19日至23日前往网上报名时自主选定的确认地(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提交确认材料,逾期未现场提交材料的,视为报考信息无效。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或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及2份复印件;
3.凭职称报名的人员,应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三、考试缴费方式及标准
报考人员可于8月31日后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于9月2日至6日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通过“自助平台”进行网上缴费,并打印留存“缴费情况单”。过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7〕1152号),报考人员应交纳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费220元。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还。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应于9月23日至10月13日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9年10月13日。具体安排为:
基础预防卷:上午9:00~-11:30。
临床综合卷:下午2:00-4:30。
(二)考试方式
2019年甘肃考区采取计算机考试,考生采取闭卷方式在计算机考试系统答题界面作答。
6月26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了解熟悉计算机考试答题界面、作答方式等。
(三)考试内容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2019版)》《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水生动物类)(2019版)》为准。
(四)考试科目
1.兽医全科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个科目,总题量为400道,总分值为400分。
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药理学。
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兽医公共卫生学。
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手术学、兽医产科学、中兽医学。
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禽、牛、羊、犬、猫和其他动物疾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2.水生动物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个科目,总题量为300道,总分值为300分。
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水生动物解剖学、组织及胚胎学、水生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
预防科目包括水生动物免疫学、水生动物病原生物学、水产公共卫生学。
临床科目包括水产药物学、水生动物病理学、水生动物疾病学。
综合应用科目包括水产养殖环境学、饲料与营养学。
(五)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确认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要求,并对报名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如有不符,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 (可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上查阅),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六、考试成绩公布与资格授予
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确定并公布。
在甘肃考区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由甘肃省畜牧兽医局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具体事宜另发公告。
七、证书补发
证书每年补发一次,往年获证人员因证书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可根据个人需要在甘肃任意选择一个考点作为申请审核地。考生可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时间为10月30日至12月31日,审核通过的,由甘肃省畜牧兽医局与2019年新获兽医执业资格证书人员一并发放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宜,按照《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及执业管理规定》执行。
(二)报考人员对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的密码等信息严格保管,不得泄露他人。考试当天只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三)报考人员可依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进行复习、备考。甘肃考区办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辅导。
甘肃省考区办公室咨询电话:0931-8179097
附表:
甘肃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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