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0年执业兽医资格授予及证书补发
资格授予
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经审核合格的,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资格申请与授予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证书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可根据个人需要任意选择一个考点作为申请审核地。证书每年补发一次,考生可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时间为10月30日至12月31日,审核时间为次年考试现场确认时间。考生应在规定的审核日期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到申请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补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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