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公告
第49号
根据《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农办牧〔2023〕13号)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6号》要求,现就202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青海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5年10月10日公布。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s://www.cadc.net.cn)查询成绩。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28分和201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30分和215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但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二、资格申请授予
1.青海省考试通过的考生于10月16日至31日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资格申请审核通过的可于11月25日(含25日)后通过电脑端“青海政务服务网”或者在手机端“青松办”APP,获取本人电子证书。
2.考试通过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在毕业(学历在学信网可查)后,于当年的8月1日至15日进行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申请流程同上。资格申请审核通过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在申请当年9月第10个工作日后通过电脑端“青海政务服务网”或者在手机端“青松办”APP,获取本人电子证书。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考生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未申请的,须在下一年度才能进行申请(具体时间见下一年度的资格申请授予公告)。
三、电子证照事宜
1.青海省已实现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化工作。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不再制发纸质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考生根据需要自行下载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样式内容相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考生电子证照获取具体操作程序:①在手机端下载青松办APP—第一次登录APP的考生先进行注册,已有账号的考生直接用账号和密码登录—点击右下角“我的”—在“我的证照”里查看、下载本人证书,下载完成的OFD格式证书通过“数科OFD”阅读器或“WPS Office”下载插件后方可进行查看、打印。②通过电脑端青海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qhzwfw.gov.cn/),注册、登录—右上角点击本人姓名—我的空间—我的证照—查看和下载本人证书。
3.往年获证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通过上述方式查看和下载本人电子证书,省考区不再受理证书补发申请事项。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之前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均为2021年,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包括2021年)之后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为实际发证日期为准。
4.执业兽医资格取得时间以资格授予年度为准,发证日期仅代表制证时间。资格授予查询方式:中国兽医网(https://www.cadc.net.cn)—“执业兽医与动物诊疗机构”专栏—“执业兽医查询”;或通过微信小程序“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在线验证”扫描证书二维码进行查询验证。
5.外省、市的获证考生,无法在“青海政务服务网”或者“青松办"APP上获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需按获证省份有关公告进行查询和下载。
6.获证考生若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需要变更证书信息的,请联系省考区办(0971-8268348)。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0月9日
===
执业兽医考试相关内容推荐:
获取更多2026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报名条件、考试时间等考试信息,请关注兽易通。

![]() |
| 考试大纲 | | 报名入口 | | 报名条件 | | 准 考 证 |
| 分 数 线 | | 成绩查询 | | 证书申请 | | 考试题库 |
| 网络课程 | | 考点速记 | | 各省信息 | | 历年真题 |
| 水生动物 | | 考试教材 | | 真题试卷 | | 考试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