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通川区、达川区农业农村局,达州高新区数字经济局、达州东部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级有关单位,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省农业农村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精神和省人社厅《四川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川人社办发〔2021〕61号)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决定开展2023年度农艺、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答辩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全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具备晋升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任职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具备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且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评价标准。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积极通过采取申报人员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社会评价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所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差的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不予推荐申报。
(二)学历和资历年限。申报人员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符合以下学历和资历条件。
农艺师、兽医师、畜牧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至少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助理级职称资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即至少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助理级职称资格);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即至少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助理级职称资格)。
(三)基层政策倾斜。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四)能力与业绩要求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理念、新方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情况,解决较为复杂的实际问题。
3.具有指导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的能力。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农业农村科研或推广项目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三农”重大课题研究等工作,成绩突出。
(2)参与行业发展规划编制、政策法规制(修)订、技术标准和规程制(修)订、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撰写、技术培训教材编写等。
(3)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实际制定技术工作规划、计划,并参与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作出成绩。
(4)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五)年度考核要求。申报人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近几年(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3年,大专及以上学历4年,其他5年)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申报高一级职称:
1.参加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2.“四大片区”外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工作成效显著被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表扬为优秀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3.综合帮扶凉山脱贫攻坚工作队专业技术人员,帮扶期满1年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3年帮扶期满,可提前2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七)破格申报条件: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项。
作为主研人员,获得本专业农业技术方面发明专利1项以上,并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八)申报岗位要求。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19〕46号)要求,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请结合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适当申报。
(九)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三、高技能人员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评价标准。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积极通过采取申报人员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社会评价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所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高技能人才。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差的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不予推荐申报。
(二)学历和资历年限。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三)能力与业绩要求
1.助理级职称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技能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2.中级职称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技术技能工作的实际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问题;
(3)承担或参与技术革新、工艺改进、方法创新、成果转化等工作取得一定成绩,或在技术技能工作中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4)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四)年度考核要求。高技能人才需从事技术技能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本职工作,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5破格申报条件。需取得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应参加相应考试并达到规定要求,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后具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高超技艺技能和一流业结水平的高技能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相应中级职称:
1.技艺精通,在国家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奖牌;
2.技术技能拔尖,获得四川省技术能手称号。
3.技能拔尖、技艺精堪井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担任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4.熟练掌握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在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助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动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被认定为四川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六)申报岗位要求。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19〕46号)要求,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请结合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适当申报。
(七)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四、申报专业的选择
申报人员应重点根据本人所在单位性质和日常工作情况慎重选择申报专业。申报专业应准确选择填写在《一览表》、《人员情况简表》和材料袋封面上,以便评委会分专业组开展答辩及评审。
(一)农艺师申报专业:
1.农学(如: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等);
2.园艺(如:果、蔬、棉、花、药、麻等);
3.园艺蚕桑;
4.园艺茶叶;
5.植保;
6.土肥;
7.综合(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教、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
8.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
9.水产。
(二)畜牧师申报专业:畜牧。
(三)兽医师申报专业:兽医。
五、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含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及公示证明),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2.《申报评审农业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3.《申报评审农业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以下简称《人员情况简表》)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4.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职业道德表现、专业学识水平、主要业绩贡献及单位考核测评意见等)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5.任期内个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1份。内容包括: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业绩、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均由本人手写签名以示负责(打印姓名无效),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6.申报人员近年(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3年,大专及以上学历4年,其他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7.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通过“学信网”或“学位网”进行查验,并提供证明);(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文件或证书。(3)破格人员还需提供:学历、资历破格的相关证明材料。请将上述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在《评审表》第8页和第9页之间。所有材料需由申报人档案管理部门确认,并在每页材料上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8.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申报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1份(可交复印件,复印件由单位审核盖章)以及申报晋升职称之前连续4年以上的继续教育登记证或成绩单(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
9.反映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和实际工作业绩贡献的证明材料一套(装订成册)。论文、论著等材料只复印与本人相关的内容,突出重点,避免材料过厚。复印件均需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明确用于参加答辩的论文或总结。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应指派专人认真审查职称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
2.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3.申报材料中《一览表》和《人员情况简表》规格统一为标准A3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规格统一为标准A4纸尺寸。《评审表》应双面打印,并单独装订。
4.评审材料请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1袋。材料袋封面请贴上《袋内材料目录》,并逐项填写好各材料名称及份数。
5.若有破格人员,请单独提供一套破格证明材料。
6.《一览表》需由单位汇总、盖章。《一览表》内容务必真实无误,否则视为弄虚作假。个人材料袋按汇总后的《一览表》顺序对应排序。汇总后的《一览表》电子版和申报人员全部电子文档(需以申报人姓名分别建立文件夹),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7.申报人员材料应由各单位派专人集中统一报送至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市政综合大楼0701)。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
六、答辩要求
(一)全员答辩。2023,凡申报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均须参加市农业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和“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七、其它事项
有关表格(包括《袋内材料目录》《评审表》《一览表》和《人员情况简表》)等请到达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j.dazhou.gov.cn)首页“通知公告”中下载。
达州市农业农村局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9日
===
如果有朋友想要了解关于职称论文怎么发表?如何投稿?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小编为您解答。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广东 | 浙江 | 河南 | 河北 | 北京 | 重庆 |
湖北 | 山东 | 湖南 | 江西 | 上海 | 福建 |
天津 | 安徽 | 云南 | 四川 | 广西 | 贵州 |
辽宁 | 山西 | 陕西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吉林 | 甘肃 | 黑龙江 | 海南 | 江苏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