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职称管理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628号),以及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人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改革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方式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20〕563号)有关规定,为确保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山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收费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由农业农村部联合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实施,考试费由省农业农村厅所属山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向考生收取,考试方式为电子化考试(机考)。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均包含四个科目,即基础科目、预防科目、临床科目、综合应用科目。
二、兽医全科类考试每人每科61元,其中:上缴农业农村部所属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考务费每人每科11元,留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每人每科50元;水生动物类考试每人每科70元,其中:上缴农业农村部所属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考务费每人每科20元,留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每人每科50元。
三、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印)制的非税票据,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全额上缴省级国库。
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0月31日
各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职称管理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628号),以及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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