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函〔2019〕443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省级有关单位,厅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和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19〕46号)精神,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同意,决定开展2019年度农艺、畜牧、兽医、农机、水产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答辩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省级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从事农艺、畜牧、兽医、农机、水产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农业工程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按照“川农〔2019〕46号”要求,“农业系列副高职称资格评审权逐步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州)。”目前尚未建立完成农业系列副高职称制度或副高评审条件不成熟的市(州),2019年度继续组织推荐上报农业农村厅,由农业农村厅集中统一开展评审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评价标准。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积极通过采取申报人员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社会评价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所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工作作风“慵懒散”的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不予推荐申报。
(二)学历和资历年限。申报人员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获得博士学位后,聘任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农业相关工作满2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后,聘任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农业相关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聘任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农业相关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后,聘任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农业相关工作满6年。
5、中专毕业后,在乡镇及贫困县、艰苦边远县、民族地区县从事农业工作,聘任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农业相关工作满7年,且在上述地区累计工作满25年。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四)年度考核。申报人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近几年(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4年,本科学历5年,大专学历6年,中专学历7年)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基层经历等政策倾斜。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四大片区”外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贫困县全脱产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显著被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为优秀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综合帮扶凉山脱贫攻坚工作队专业技术人员,帮扶期满1年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三、申报专业的选择
申报人员应重点根据本人所在单位性质和日常工作情况慎重选择申报专业。申报专业应准确选择填写在《一览表》、《人员情况简表》和材料袋封面上,以便评委会分专业组开展答辩及评审。
(一)高级农艺师申报专业:
1.农学(如: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等);
2.植保;
3.土肥;
4.园艺(如:果、蔬、茶、棉、花、药、麻等);
5.园艺蚕桑;
6.综合(如: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教、农业信息等)。
(二)高级畜牧师申报专业:畜牧。
(三)高级兽医师申报专业:兽医。
(四)高级工程师申报:
1.农业机械(化);
2.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3.农产品储运与加工;
4.农业环境工程;
5.农业水土资源利用与整治;
6.农村能源工程;
7.水产工程。
四、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含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及公示证明),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2、《申报评审农业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3、《申报评审农业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以下简称《人员情况简表》)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4、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职业道德表现、专业学识水平、主要业绩贡献及单位考核测评意见等)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5、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6、申报人员近年(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4年,本科学历5年,大专学历6年,中专学历7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7、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1)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文件或证书;(2)首次聘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证明材料。请将该2项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在《评审表》第8页和第9页之间。所有材料需由申报人档案管理部门确认,并在每页材料上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8、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近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以当地人社职改部门要求为准。
9、反映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和实际工作业绩贡献的证明材料一套(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材料报送要求 。
1.各单位应指派专人认真审查职称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申报人员学历学位信息由各地、各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查验。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外,其它材料将不予退还。
2.各单位要严格按“川人办发[2003]171号”文件规定,将申报人员业绩贡献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3.评审材料中《一览表》和《人员情况简表》规格统一为标准A3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规格统一为标准A4纸尺寸。《评审表》将会单独装入本人档案,故不能与其它附件材料合装。
4.评审材料请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1袋。材料袋封面请贴上《袋内材料目录》,并逐项填写好各材料名称及份数。
5.《一览表》需由省级相关单位或各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总、盖章。《一览表》内容务必真实无误,否则视为弄虚作假。个人材料袋按汇总后的《一览表》顺序对应排序。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总后的《一览表》电子版和申报人员全部电子文档(需以申报人姓名分别建立文件夹),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6.各地申报人员材料应由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派专人集中统一报送至农业农村厅职改办(农业农村厅办公大楼1004)。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
五、答辩要求
(一)全员答辩。2019年,凡申报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均须参加省农业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和“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六、其它事项
(一)根据“川职改办〔2000〕8号”文件和“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每人次收取评审费240元和答辩费80元。经农业农村厅职改办审查符合申报条件后,统一用现金支付。
(二)有关表格(包括《袋内材料目录》、《评审表》、《一览表》和《人员情况简表》)等请到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t.sc.gov.cn)首页“通知决定”中下载。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21日
附件下载: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广东 | 浙江 | 河南 | 河北 | 北京 | 重庆 |
湖北 | 山东 | 湖南 | 江西 | 上海 | 福建 |
天津 | 安徽 | 云南 | 四川 | 广西 | 贵州 |
辽宁 | 山西 | 陕西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吉林 | 甘肃 | 黑龙江 | 海南 | 江苏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