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广西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经企业申报、县(市、区)核查、设区市审核推荐、第三方机构初审、专家评审、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扩大)会议审议、广西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定和公示等程序,决定认定广西金苗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35家企业为自治区农业产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18号)和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的通知》(农办农〔2023〕19号)等文件要求,我厅按照县自愿申报—市审核推荐—自治区评选的程序,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2023年国家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评审答辩会,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评分结果,拟确定兴业县、钦北区、天等县、全州县、灌阳县、港南区、富川县、岑溪市、上思县、象州县为水稻推进县,南丹县为油菜推进县,合浦县、鹿寨县为园艺作物(豇豆)推进县。桂平市、田阳区、兴宾区为整建制推进玉米单产提升重点县,靖西市、都安县为整建制推进大豆单产提升重点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5月26日前邮寄或直送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71-2182604,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号,邮政编码:530021。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5月22日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桂农厅计财〔2022〕2号)要求,经市县申报和专家评审,现将项目拟安排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日—12月7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2年12月7日前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兽医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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