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官方兽医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10号)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官方兽医资格清理和确认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对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送的申报广西第十九批官方兽医资格人员的材料进行集中复审,并对复审结果进行了公示。根据复审和公示情况确定广西第十九批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名单,现予以公布。
各地要加强官方兽医管理,按照管理权限,对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官方兽医资格人员,经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任命,方可以官方兽医身份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要加强官方兽医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官方兽医依法依规实施检疫工作。
附件:广西第十九批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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