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安徽考区授予执业兽医资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5号)》和《2015年安徽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公告》(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公告第50号)规定,我委依照相关程序,对2015年度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公示,现将通过资格审核,授予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名单附后)进行公示。获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可于2016年4月1日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至网上选择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证书。
联 系 人:王立,联系电话:0551-62930640。
附件:安徽省2015年度授予执业兽医资格人员名单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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