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29号)等文件要求,经市级申报、专家评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等工作程序,现将我省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至省农村能源总站或厅机关纪委反映。联系电话:0551-62627780、0551-62612629。附件:安徽省20
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结果公告
依据《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3号)和《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0〕78号)要求,经个人申请、执法机构审核、执法机关复核,拟对以下经审核符合换发安徽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予以换发行政执法证件:(一)确认取得原农业部核发的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的王良吉等1004名同志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予以换发安徽省行政执法证,执法种类为“农业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