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28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安徽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的公告》(第290号)规定,我厅依照相关程序,对2021年度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核。现将通过资格审核,拟授予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月11-17日。获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可于2022年3月7日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至网上选择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证书。
联系人:王立;联系电话:0551-62930640。
附件:安徽省2021年度授予执业兽医资格人员名单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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