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0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2年安徽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的公告》(第349号)规定,我厅依照相关程序,将通过资格审核,拟授予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月20日-24日。获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可于3月6日后持本人社保卡(一卡通)或居民身份证至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或网上选择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证书。
联系人:王立;联系电话:0551-62930640。
附件:安徽省2022年度授予执业兽医资格人员名单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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