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3号)》,现就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北京考区有关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请于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2月9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资格申请。
二、往年获证人员的证书补发申请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应按照《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2号)》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请。
三、审核结果查询
2020年2月15日后,考生可在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查询审核结果(http://nyncj.beijing.gov.cn)。
四、证书领取
本人领取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香港、澳门居民提交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交台湾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原件核实后退回考生。
委托他人代领取证书的,需持委托人本人以上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实后退回。
领取地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2层A区取件窗口)
领取时间:2020年2月21日至3月31日期间的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10-89150234。
资格授予咨询电话:010-60276991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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