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风险,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请所有考生知悉、配合、遵守北京考区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
1.已经通过短信告知考生从11月1日至11月14日,每天进行自身健康状况监测,每天测量体温,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和腹泻及时就医,避免带病考试。
2.考生在考前需签订《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北京考区考生健康承诺书》,方可打印准考证。
3.如考生在考前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者已治愈未超过14日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的,不得参加考试。
4.请考前14天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如确属此类情况,将自觉遵守和服从考区所在地政府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5.考试当日,为防止人员聚集,各考点将于开考前90分钟开启北京健康宝查验、体温检测、人脸识别等工作,请考生预留充足时间,配合做好检测查验工作。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的间距。进入考点后,应当按照指定路线到达考场,非必要不得超出指定区域活动。
6.考生体温低于37.3°C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测量仍不合格的,考点防疫副主考会同主考及时进行研判,现场确定是否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
7.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除核验身份时临时摘下口罩外,自进入考点考场直至考试结束离开考场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生每场考试至少准备2个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呼吸阀口罩)。
8.考生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9.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应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有序离场。
10.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呕吐、腹泻等相关症状者,以及北京健康宝出现异常情况,由考点主考会同防疫副主考及时进行研判,现场确定考生是否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
11.考生隐瞒或谎报本人健康状况,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拒不配合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措施或扰乱考点考场秩序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2.考生应随时关注考试所留手机短信、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网站(nyncj.beijing.gov.cn),及时了解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和北京考区有关规定,同时保持手机电话等通讯畅通。
咨询联系电话:60276991,82070568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6日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广东 | 浙江 | 河南 | 河北 | 北京 | 重庆 |
湖北 | 山东 | 湖南 | 江西 | 上海 | 福建 |
天津 | 安徽 | 云南 | 四川 | 广西 | 贵州 |
辽宁 | 山西 | 陕西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吉林 | 甘肃 | 黑龙江 | 海南 | 江苏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