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建于1958年,是一所学科齐全、设备先进、学术水平较高、创新能力强,为都市型现代农业和全国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引领和支撑的综合性科研机构,是市属公益一类科研事业单位。全院建有15个专业研究所(中心),6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农业部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级检测机构,1个国际ISTA检测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8个国家级原种基地、良种场、资源圃及野外科学观测站,18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国际联合实验室。1个具有独立招收资格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植物学与动物学”(Plant & Animal Science)和“农业科学”(Agricultual Sciences)两门学科进入ESI世界前1%。自然指数(Nature Index)最新一期的机构/大学的学术排名,我院名列省级农科院首位。院内开展的业务领域涵盖农林牧渔各方面,优势研究领域涵盖动植物种质资源创新,农产品优质、安全、高产、高效、节水生产技术创新,农业信息技术与智能装备研发,农产品采后保鲜、冷链物流配送与精深加工研究,农业生态治理、资源高效利用与休闲农业技术研究,农业发展战略与科技情报学研究。
现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结合院事业发展需要及人员编制情况,公开招聘4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2022年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的在职人员。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热爱农业科研工作,能吃苦耐劳,诚实守信,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6、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要求),人岗相宜或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具体要求见“公开招聘职位需求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如需咨询报名条件等事宜,请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公开招聘职位需求表”查询。
(二)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20日17:00。
报名网址:http://www.zp.baafs.net.cn
应聘人员需登录招聘网络注册和激活后进行报名,填写简历,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求职简历)
应聘者须随时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并注意短信反馈,在报名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退回或补充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资格初审
2022年3月21日-25日招聘单位对应聘者在招聘系统提交的相关信息及附件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初审合格,进入考试和资格复审阶段,初审不合格,应聘终止。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2022年公开招聘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由各招聘部门(所、中心)组织,复试由院统一组织。考试实行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
1、初试
初试根据情况由各招聘部门结合招聘岗位要求,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或统一参加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共基本能力测验》,具体方式和时间将通过招聘系统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若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初试成绩计算方法为: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2、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须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包括考生户籍、身份、学历、学位、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资格。
3、复试
复试由院统一组织。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结合报考岗位规定的参加复试比例推荐参加复试人选。参加复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入围考生进行复试。
复试考官由院领导、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各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同行专家组成。
初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招聘系统网站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4、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作为推荐参加复试的依据;复试成绩按照院里复试考官的平均分计算,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16﹞140号)标准执行。在招聘单位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2、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招聘单位深入考察对象所在高校、档案存管机构了解情况,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表现等情况。
如拟招聘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复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的,按复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对聘用的非京生源毕业生按照北京市人社局《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的要求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期间,将通过“招聘系统”对简历审查、考试等阶段结果进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通过“招聘系统”进行回复。如逾期不回复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自负。
(四)拟聘用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持本人应聘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不予接收。拟聘用人员原则上于2022年8月底之前办理入职手续,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
(五)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试、面试有可能需要考生提供本人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如遇国家或北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通过招聘系统发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51502011
附件:北京市农林科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附件: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广东 | 浙江 | 河南 | 河北 | 北京 | 重庆 |
湖北 | 山东 | 湖南 | 江西 | 上海 | 福建 |
天津 | 安徽 | 云南 | 四川 | 广西 | 贵州 |
辽宁 | 山西 | 陕西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吉林 | 甘肃 | 黑龙江 | 海南 | 江苏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