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方圆公证处是北京市司法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和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一)招聘岗位:公证助理(专业技术十二级),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至以下部门工作:第二业务部、第五业务部、第六业务部、第七业务部、第八业务部、第九业务部。
(二)岗位简介:负责公证业务工作和调查研究工作。
(三)招聘人数:6人。
具体见《北京市方圆公证处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热爱公证行业。
(二)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中非北京生源限在京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且符合进京条件。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的留学回国人员,也可报考。
(三)法学专业(0301)或法律专业(0351),能按期获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四)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服从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工作安排。
(七)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
(八)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起至2023年5月31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粘贴电子照片,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招聘邮箱zhaopin@bnpo.gov.cn,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公开招聘+姓名”字样。报名时不需要填写应聘部门,我单位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统筹安排,报名成功视为同意调剂。
报名材料包括:
1.《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正面、背面)扫描件。
3.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扫描件。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5.岗位条件明确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请报名人员于2023年6月19日前,登录北京市司法局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将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司法局网站发布。
3.笔试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并以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者应如实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司法局网站发布。
4.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规定比例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低于规定比例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2.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情况,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司法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10-85197699
招聘监督电话:010-55579086
附件:
1.《北京市方圆公证处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2023年5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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