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省高院、省检察院获悉,2008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公务员的成绩已经公布,将于两周内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
www.hnrsks.com)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及其他详情。报考法院系统的考生,也可登录河南法院网(http://hnfy.chinacourt.org)查询复审名单。
7日、8日检察系统将“资格复审”
这次招考,全省检察系统将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目前,时间、地点已全部确定。
据介绍,资格复审工作在省检察院的统一组织下,由各省辖市级检察院具体负责。复审地点统一设在省检察院招待所(郑州市英协路与金英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时间是8月7日、8日两天。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权。
需要提醒的是,考生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同时携带上述原件的复印件两套参加资格复审。
已毕业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应持就业报到证、县以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在职人员还应持本人工作证、单位介绍信(内容应包含本人如被招录,现所在单位同意调出)。凡报考职位要求通过司法考试的还应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院系统将分4天复审
根据省高院统一安排,这次招考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都将于指定时间到省高级人民法院1号楼7楼717房间进行复审。
具体安排是:8月12日,报考省法院,郑州、开封、洛阳辖区法院的考生;8月13日,报考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辖区法院的考生;8月14日,报考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商丘、周口辖区法院的考生;8月15日,报考驻马店、南阳、信阳、济源辖区法院的考生。复审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6:00。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材料和检察系统的要求基本相同,户籍不在河南省的考生,须提供县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此外,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委托他人无效。凡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至于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成绩,考生可登录河南法院网、河南人事考试网详细查询。(记者张少春通讯员王伟孙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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