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户籍制约、申报向“无纸化”靠拢、中小学教师“正高”比例更高……10月9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下发了《关于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今后要评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将享受更多便利。
进一步打破户籍限制
之前,因为户籍、档案所在地的限制,让不少在豫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了评职称时不得不“两地跑”。今后,这些限制将被进一步打破。
《通知》明确,从2019年起,在河南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含中央驻豫单位以及在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均通过本人工作单位申报职称评审。
委托评审人员,提交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总部人事部门或者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经同意后可参加我省高级职称评审。
评审过程向“无纸化”靠拢
往年,职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需要复印的材料多如小山。今年7月2日,我省正式上线运行了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平台,评职称将向“信息化”“无纸化”靠拢。
《通知》要求,从2019年起,我省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评审职称,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无纸化评审和电子证书管理,提升职称工作信息化水平。用人单位联系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省直主管部门创建单位账号,方便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传材料。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驻郑非公企业,联系省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单位账号;省卫生健康委批准的民营医疗机构,联系省卫生健康委申请单位账号。
今年还试行电子证书,各地推进职称证书电子化。“证书电子化铺开后,不用担心纸质证书遗失,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说。
职称转换“无缝衔接”
如果工作调动,职称出现了转换,很多人担心还要从头再评。
针对这种特殊情况,《通知》也有明确解释,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职称。转岗后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转岗前后同级职称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业绩成果也予认可,但业绩成果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应取得转岗后新的业绩成果。
从2020年起,职业高中教师不再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申报职称,而是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申报职称,原评聘为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职业高中教师,不需转评,可直接申报中等职业学校职称系列高一级职称。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比例将更高。为鼓励把特别优秀的教师推荐出来,我省决定在以往国家核准数量261人的基础上,上浮30%左右进行推荐。中小学“正高”的评审要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正、副职)职务的,不得超过当地推荐总人数的20%。
《通知》还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初级职称全部实行初聘、考试或者考核认定的方式,不再组织评审。(本报记者 逯彦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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