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校。学校自1955年建校以来,坚持立足山东,面向全国,走向世界,以党的建设为引领,持续深化改革,走出了一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特色办学路子。面向全国30个省份招生,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2000多人,畜牧兽医类在校生数量全国第一,是全国最大的畜牧兽医人才培养基地。先后荣获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职院校育人成效50强、全国大学生综合满意度50强高校、全国农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和校园文明建设优秀单位、最受新农村信赖的学校、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绿色学校、改革开放40周年山东最具品牌美誉度学校、山东内涵建设最具影响力高职品牌等系列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结合工作需要,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35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8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职人员应聘的,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我校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二)招聘岗位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shandong.gov.cn/)和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sdmy.edu.cn)等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sdmyzp123@163.com,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如:教师1+张三+会计学)。报名材料按照报名登记表项目顺序排列,合成一个PDF,《2023年公开招聘中级(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登记表》word版单独发送。PDF报名材料包括:①本人填写并签字的《2023年公开招聘中级(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③本人身份证;④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位认证书;⑤科研学术成果证明材料;⑥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工作人员会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面试、考察、体检结果会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s://zzrs.sdmy.edu.cn/)通知。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按资格审查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试讲和面谈交流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的专业匹配度、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岗位工作所具备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学校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符合条件的博士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享受安家费,并可申请潍坊市大学生生活补助20余万元以及潍坊市安居工程相关人才待遇30万。其他待遇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和驻地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s://zzrs.sdmy.edu.cn/)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6-7108779 邮编:261061
地址:潍坊市胜利东街3031号,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北校区3号教学楼办公区3C306室)
八、其他
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2023年公开招聘中级(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诚信承诺书.docx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2023年6月8日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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