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办理,为确保证书办理规范、高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规定,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合格标准为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合格标准为96分(试卷满分为160分)。我省有293人通过全科考试,52人通过单科合格(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证书办理事项
(一)提交有关资料。资格证书由考生所在单位统一负责办理。办理时须由考生提交本人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办理时限及地点。办理时间为2020年6月至8月,逾期不予办理。办理地点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社保服务大厅65、66号工位(城西区五四西路86号)。
联系电话:0971—8258591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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