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农业技术人员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力量。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我们研究制定了《青海省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和《青海省农牧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9月1日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广东 | 浙江 | 河南 | 河北 | 北京 | 重庆 |
湖北 | 山东 | 湖南 | 江西 | 上海 | 福建 |
天津 | 安徽 | 云南 | 四川 | 广西 | 贵州 |
辽宁 | 山西 | 陕西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吉林 | 甘肃 | 黑龙江 | 海南 | 江苏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