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精神,为进一步优化职称评审工作,经市职称办批准,决定对淮安市农林、畜牧(兽医)水产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进行调整,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专家库成员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热心职称评审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无信用不良、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精通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一般应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
(三)熟悉国家及我省市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审工作的在职工作人员,年龄一般在56周岁以下(1966年1月以后出生)。
二、推荐人选专业范围
从事种子、植保、土肥、栽培、园艺、蚕桑、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化服务、畜牧、兽医、水产渔业、水产工程、农业机械、林业工程等专业工作的在职人员。
同一人只能推荐1个专业的评审专家库,往届入选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须重新推荐。
三、有关要求
1、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兼顾各专业(学科)、行业(部门)和地区分布,认真做好专家库成员人选的推荐、审核工作,并征求被推荐人个人意见。
2、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各推荐单位须于截止日前将《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1)、《评审专家库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盖章后报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处(市政府北楼818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0899309@qq.com。
联系人:吴玲,联系电话:80821628。
附件:1.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2.评审专家库推荐人选汇总表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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