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农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推进生态农场建设的指导意见》(农办科〔2022〕4号)、《山东省推进生态农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市级生态农场评价工作。经主体自愿申报、区县审查推荐、市级复核等程序,并经专家组评价审议,拟授予日照市东港区凤嵿露家庭农场等19家主体为2022年度日照市市级生态农场称号。为确保评价工作公开、公
关于做好第八届日照乡村之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各区县农业农村局(经发局、社会事业局):根据《日照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和《日照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制实施办法(试行)》(日人组办发〔2021〕3号)规定,现就做好第八届日照乡村之星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范围和条件 第八届日照乡村之星评选表彰不超过40名。依据各区县乡村人口数量、农村实用人才数量、第一产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