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81号)要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1年12月3日-4日对申报2021年全区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委会评审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起止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6号楼317
邮 编:010055
联系电话:(0471)6944622(传真)
附件:2021年全区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合格人员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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