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3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2022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推荐对象2个
1.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2.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荐对象2个
1.李海青 青海省工业技师学院
2.扎西尖措 黄南州龙树热贡艺术职业学校
三、公示时间
5月19日—2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意见者请及时向我厅机关纪委、职业能力建设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机关纪委 职业能力建设处
受理电话:0971-8258276 825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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