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当涂县、各区农委: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全国畜牧兽医工作会议和省有关会议精神,确保重大动物疫情稳定和世博会、亚运会期间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护畜牧业生产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规规定,按照省农委《关于开展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委决定今年在全市开展“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年”活动。现将《马鞍山市动
马农文〔2009〕185号
当涂县、各区农委、当涂县农机局及委属各单位: 根据省农委《关于开展2009年度农业系列和农机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农人〔2009〕174号)和市人事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马人〔2009〕8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09年度农林水工程系列和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凡从事农、林技术推广、开发、研究、生产指导、技术监督等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此次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评审条件严格按照省农委、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机械化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农人〔2006〕174号)、《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皖农人〔2006〕17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根据省人事厅《安徽省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皖人发〔2005〕35号)和《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发〔2005〕79号)等文件,凡实行评聘一致的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不得超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职数)申报评审。 (三)严格执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新的要求,除办理免试外,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须分别通过5个、4个、3个科目数方可申报。 (四)从今年开始,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需提交论文,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专门进行评价,并进行现场答辨。
三、申报材料 (一)
高级职称以上职称申报材料
按省农委《关于开展2009年度农业系列和农机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农人〔2009〕174号)文件要求组织申报
。 (二)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各种表格可在市人事局网上下载) 1、县区农委、县农机局会同县区人事部门将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材料汇总,填写《
年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和电子文档一并报至市农委办公室,同时请县(区)人事局出具委托函1份。 2、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复印无效); 3、《2009年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20份; 4、《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打印件1份,内容必须如实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专业成果、社会和经济效益等(2500字左右,需用人单位审验盖章);获奖证书和其他反映业绩成果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需所在单位审验盖章)各1份,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 5、在各种农业杂志、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论著原件; 6、《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或近3年的年度考核表的复印件(需所在单位审验盖章); 7、相关的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考试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验盖章); 8、《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中(初)级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填好后贴在申报材料袋封面上)1份; 9、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并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交纳评审费; 10、《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 11、所有复印件和打印件须统一使用A4或A3型纸张; 12、凡不符合上述要求之一的,不予受理。
四、时间安排 申报高级以上职称的,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20日前;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扎实的同志从事职称工作,并督促其认真做好今年的评审工作。 2、各单位负责职称材料审核的同志要加强业务学习,秉公办事,把好审核关。 3、对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马家贤、陈晓林 联系电话:2366786、2366794 传真:2366791 附件:《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马人〔2009〕85号)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
各县区农委,开发园区、有关新区农业主管部门: 现将《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农机化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农机人函〔2017〕44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申报,于2017年9月25日前,由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统一集中报市农委人事科(联系人:孙兰、马家贤。联系电话:2366783),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文档发至11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