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委,开发园区、有关新区农业主管部门: 现将省畜牧兽医局《关于报送2015年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覆盖率的紧急通知》(皖牧牧函【2017】18号)转发给你们,请于1月20日上午12点前上报到市农委畜牧办。 邮箱:nwxmb@mas.gov.cn 马鞍山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1月18日报送2015年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覆盖率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农委,开发园区、有关新区农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4月8日全市畜牧兽医工作会议精神,市农委决定近期组织开展春防、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督查及畜禽养殖示范场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春防督查: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部署、责任制落实、技术培训、免疫进度及档案建立等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规模畜禽养殖场的免疫和免疫档案的建立情况。
采取听取汇报和现场检查结合方式进行,各县抽查2个乡镇,其他各区查1个乡镇,每个乡镇查两个规模场(
猪、禽场各1)、5个散养户家禽、5个散养户家畜免疫情况。
(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督查:一是市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监管的通知》(农政秘﹝2015﹞79号)贯彻落实情况;二是省农委《关于开展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检疫监管专项整治年活动的通知》(皖农牧函〔2015〕55号)开展情况;三是对今年一季度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申报资料进行抽查审核;四是动物诊疗机构年度监督执法检查。
采取听取汇报和现场检查结合方式进行。各县抽查2个乡镇,2个产地检疫报检点,4个规模养殖场(猪、禽场各2个),2个生猪屠宰场;其他各区抽1个乡镇,2个规模场、1个生猪屠宰场;7个犬类定点免疫机构。其中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申报资料在汇报现场进行审核。
二、市级示范场验收
1、验收内容:2015年3月前经县区初审上报的上报的市级畜禽示范场逐场验收,对照评分标准综合评定。
2、验收方式:根据市级示范场评分标准进行现场验收、打分,综合评定,根据得分情况由高到底确定市级示范场。
三、时间安排
4月13-22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马鞍山市农业委员会2015年4月10日
农政秘〔2017〕212号各县、区农委,开发园区、有关新区农业主管部门: 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兽医处方管理和规范兽医处方应用的通知》(皖农牧函〔2017〕330号)要求,就我市贯彻落实农业部《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着力推动兽医处方制度顺利实施。兽医处方笺是执业兽医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重要文书。《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