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法》以及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24号),现就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安徽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类别
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类别为兽医全科类。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兽医全科类考试报考专业目录(见附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或者不具有上述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兽医全科类考试。
(二)报名方式、时间
1.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12日。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按照要求和流程进行报名。
凭学历报名的人员,应选择与本人毕业证书一致的专业、毕业院校、毕业年月,填写毕业证书号。其中,本人学历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若在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并取得了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名时可填写证书编号和报告编号,并上传认证报告电子照片或电子报告PDF版。
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应选择与本人毕业证书一致的专业、毕业院校、毕业年月,填写毕业证书号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并上传认证书电子照片或电子版认证书。
凭职称报名的人员,应选择与本人职称证书一致的专业技术职称层级及职称取得时间。
3.现场确认。
报考人员可在8月3日后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网上预审结果。凭学历报名的人员,如填报的学历信息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信息不一致或查询不到的,视为预审不通过,应进行现场确认;凭职称报名的人员,应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3日至5日,确认地点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主选定。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或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及2份复印件;
凭职称报名的人员,应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三、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安徽考区)采取网上缴费方式。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2012〕90号)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13〕115号)精神,收费标准为:兽医全科类(4科)每人每科61元,共计244元。
报考人员可于8月10日后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在8月10日至14日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缴费。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应于9月7日至20日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为9月20日。具体安排为:
基础预防卷:上午9:00-11:30。
临床综合卷:下午2:00-4:30。
(二)考试地点
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考试内容、方式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2020版)》为准。
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安徽考区)实行计算机考试,考生采取闭卷方式在计算机考试系统答题界面作答。6月29日后,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将发布计算机考试操作软件和演示视频,帮助考生提前了解熟悉计算机考试答题界面、作答方式等。
(四)考试科目
兽医全科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个科目,总题量为400道,总分值为400分。
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药理学。
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兽医公共卫生学。
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手术学、兽医产科学、中兽医学。
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禽、牛、羊、犬、猫和其他动物疾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五)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确认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要求,并对报名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如有不符,责任自负。
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或缴费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可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上查阅),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六、考试成绩公布与资格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法》,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确定并公布。
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经审核合格的,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资格申请与授予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七、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证书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可根据个人需要任意选择一个考点作为申请审核地。证书每年补发一次,考生可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时间为10月30日至12月31日,审核时间为次年考试现场确认时间。考生应在规定的审核日期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到申请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补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宜,按照《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及执业管理规定》执行。
(二)考生可依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2020版)》进行复习、备考。农业农村部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辅导。
特此公告。
附件:1.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考专业目录
2.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安徽考区及各市考
点联系方式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28日
附件1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考专业目录
兽医全科类
1.研究生学科专业(40个)
序号 | 专业名称 |
1 | 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 |
2 | 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 |
3 | 兽医药理学与毒理学 |
4 | 兽医病理学 |
5 | 兽医微生物学与免疫学 |
6 | 传染病学与预防兽医学 |
7 | 兽医寄生虫学与寄生虫病学 |
8 | 兽医公共卫生学 |
9 | 兽医内科学 |
10 | 兽医产科学 |
11 | 禽病学 |
12 | 中兽医学 |
13 | 兽医生物医学 |
14 | 兽医临床诊断学 |
15 | 基础兽医学 |
16 | 预防兽医学 |
17 | 临床兽医学 |
18 | 兽医 |
19 | 动物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20 | 动物医学生物学 |
21 | 动物检疫与动物源食品安全 |
22 | 兽医外科学 |
23 | 动物医学工程 |
24 | 人兽共患疫病学 |
25 | 动物生物技术 |
26 | 动物免疫学 |
27 | 实验动物兽医学 |
28 | 兽医公共卫生 |
29 | 兽医生物工程 |
30 | 人兽共患病学 |
31 | 兽药学 |
32 | 兽医药学 |
33 | 动物生物化学与分子遗传学 |
34 | 动物药学 |
35 | 兽医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 |
36 | 兽医生物技术 |
37 | 兽医生物信息学 |
38 | 中兽药学 |
39 | 兽医学 |
40 | 人兽共患病与公共卫生 |
2.本科专业(13个)
序号 | 专业名称 |
1 | 兽医 |
2 | 畜牧兽医 |
3 | 兽医公共卫生 |
4 | 动物医学 |
5 | 动植物检疫 |
6 | 中兽医 |
7 | 动物药学 |
8 | 畜牧兽医与管理 |
9 | 动物防疫与检疫 |
10 | 动物生物技术 |
11 | 动物检疫与食品检验 |
12 | 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 |
13 | 中兽医学 |
3.专科专业(24个)
序号 | 专业名称 |
1 | 畜牧兽医 |
2 | 草食动物生产与疫病防治 |
3 | 兽医医药 |
4 | 动物医学检验 |
5 | 兽医 |
6 | 动物医学 |
7 | 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 |
8 | 宠物医学 |
9 | 动物医学检验技术 |
10 | 宠物医疗与保健 |
11 | 猪生产与疾病防制 |
12 | 养禽与禽病防治 |
13 | 动物医药 |
14 | 动物防疫与检疫 |
15 | 兽药生产与营销 |
16 | 宠物药学 |
17 | 动物药学 |
18 | 兽药制药技术 |
19 | 宠物临床诊疗技术 |
20 | 动物性食品卫生检疫 |
21 | 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 |
22 | 动物植物检疫 |
23 | 兽医公共卫生 |
24 | 畜牧兽医与管理 |
附件2
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安徽考区
及各市考点联系方式
安徽考区:安徽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0551-62930640,合肥市滨湖新区洞庭湖路3355号;
合肥考点:合肥市农业农村局,0551-63537676,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区B404(畜牧兽医处);
淮北考点:淮北市畜牧中心,0561-3111583,淮北市农业农村局五楼;
亳州考点:亳州市畜牧兽医局,0558-5125675,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与药都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东万福大市场北门原市工商局306室;
宿州考点:宿州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0557-3920564,宿州市淮河西路306号709室;
蚌埠考点:蚌埠市畜牧兽医水产局,0552-3110890,蚌埠市东海大道3115号市政府综合楼5828室;
阜阳考点:阜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三区),0558-2703966,阜阳市清河东路金山楼二楼兽医科;
淮南考点:淮南市畜牧兽医局,0554-2662001,淮南市田家庵区田大路六里站南种子公司院内;
滁州考点:滁州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0550-2187802,滁州市丰乐大道461号;
六安考点:六安市畜牧兽医局,0564-5158116,六安市农业大厦909室;
马鞍山考点: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0555-2366824,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2026室;
芜湖考点:芜湖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0553-3832662,芜湖市北京西路28号;
宣城考点:宣城市畜牧兽医局,0563-3023174,宣城市双塔路178号;
铜陵考点:铜陵市农业农村局,0562-2870190,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10号302室;
池州考点:池州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0566-2023742,池州市贵池区池阳路16号;
安庆考点:安庆市畜牧兽医局,0556-5701970,安庆市菱湖南路168号;
黄山考点:黄山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0559-2342550,黄山市屯溪区徽山路16号市农业农村局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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