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为激励用人单位培养集聚人才、推动科技创新,夯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根据《关于印发<深入实施“营口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配套细则的通知—科技创新平台资助操作细则》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3年“营口英才计划”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营口英才计划”科技创新平台资助评审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1月28日(周日)上午9:00
二、答辩方式
现场答辩
三、答辩地点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8号),请相关答辩单位、企业1月28日9:00前到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门一楼大厅集合
四、相关要求
(一)参评单位、企业须指定1名熟悉本企业申请平台及平台运行情况的工作人员参与答辩,答辩人员须于答辩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参加答辩。
(二)答辩相关要求:
1. 单位或企业陈述:时间为10分钟,企业陈述主要从企业基本情况、诚信、税务缴纳、科研、平台运行等方面阐述,着重陈述申请平台当前运行情况及通过平台取得的相应科技创新、科研成果、平台制定的相关工作制度(包括考核机制、科研保障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经费管理制度、奖惩激励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
相关单位、企业可根据需要准备答辩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如提供的佐证材料与之前提供不符或有新增的,请将新的佐证材料纸质版(单位盖章)送至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7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ykrssck@163.com。
2. 专家提问:专家根据《科技创新平台资助操作细则》向参评单位或企业提问。
(三)严肃评选纪律,严格遵守时间。参评单位或企业须准时到达考点。不参加答辩和违纪人员,取消评选资格。
(四)为营造安心、舒适的答辩环境,请参评单位或企业答辩人员入场时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答辩结束后,向工作人员领取手机等通讯设备。
(五)请提前熟悉路线,答辩当天尽早出行。
咨询电话:2980126
附:申报2023年营口市科技创新平台资助奖励单位、企业名单
序号 | 单位/企业名称 | 序号 | 单位/企业名称 |
1 | 营口理工学院(2个平台) | 7 | 营口佳友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
2 | 辽宁瑞华实业集团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 8 |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3 | 日钢营口中板有限公司 | 9 |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4 | 辽宁加宝石化设备有限公司 | 10 | 辽宁津大肥业有限公司 |
5 | 大石桥市中建镁砖有限公司 | 11 | 营口新山鹰报警设备有限公司 |
6 | 辽宁东盛塑业有限公司 | 12 | 营口世纪电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13 | 新东北电器集团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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