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范围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从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台湾农业技术人员,具备农业技术职务中级、初级任职条件,即符合闽人社文〔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均可申报农业技术中级、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已实行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应当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岗位空缺的数量,组织推荐申报。
二、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简称《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应填入申报人员的实践能力(经历)和业绩成果内容;“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考核单位对申报对象作出客观评价的同时应明确任期内每一年度的考核结果;“基层单位意见”栏,应有简单评价并明确“情况属实、同意推荐”。《评审表》应双面打印并如实填写,其中本人申明部分、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和单位推荐意见要用黑色水笔填写。评审表主管单位意见栏目需要盖上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的印章。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有参加全省职称外语统考的人员,请在《评审表》“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栏上填写外语考试的语种、成绩等;其他申报对象填写“不作要求”。
在闽台湾居民申报人员填写《在闽台湾地区居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二)《申报农业技术中级职务简明表》20份。其工作业绩(含论文)必须是取得现任职务任职资格以来的。该表应采用A4纸双面打印,字迹清晰,字体要求使用仿宋体,字号、行距不得小于小四号字,单倍行距,不要另加附页,表格应公示并加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印章。
(三)论文、代表作。
正常晋升者须提交独立完成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篇。
学历破格申报者,除应符合正常晋升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县级及以下农业技术人员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省、市属农业技术人员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②在省级以上出版部门正式出版个人或合作的专业著作或译著;③经过相当于大专程度以上(含大专)的专业学习培训累计两年以上(含两年),取得结业证明。④在乡镇从事农业技术工作不少于1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任助师不少于6年的乡镇农业技术人员提交专业技术总结1篇以上发表论文.加.微med126v3。
论文代表作每篇2份,其它论文各复印1份。提交的论文代表作每篇字数在1000字以上,限独著。代表作封面左上角注明“代表作”(或代表作一、代表作二)。论文代表作还应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统一命名为“篇名-作者-发表日期”,发表日期的格式为“201801”),发送至snb_ym@xm.gov.cn电子邮箱。
(四)毕业证书(凡在教育部学信网能正常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提供学历原件和复印件,仅需提供学历证书编号)、任职资格证书、聘约、聘书、取得现任职务任职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表、继续教育证书学分年度验证、奖励证书、其它论文等各复印一份,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各证书、证明材料须经单位主管部门核对原件无误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五)实践能力(经历)和业绩成果需要列成清单,注明符合闽人社文〔2020〕140号文件所要求的具备条件项目,写清项目的等级、名称、申报对象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和应用效果等关键信息,清单和相应的佐证材料各一份,装订成册。
(六)其他事项
1.为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评审表》中的“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及《申报农业技术中级职务简明表》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均须由单位加盖审核印章发表论文.加.微med126v3。
2.去年评审未通过的对象,今年申报材料中有新业绩的,方可申报。
3.材料上报后,除市农业职改办要求以外,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
4.评审结束后,不论通过与否,材料均不退还,请申报者自留底稿。
三、任职年限计算
申报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于2023年12月31日。
申报初级职务人员评审材料参照申报中级职务人员应提交的材料上报。
四、报送材料时间
报送材料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至4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做好安排,及时上报至厦门市农业农村局(思明区湖滨北路67号3号楼607室),有关表格请从厦门“三农”网下载。联系人:余媚2892266。
附件: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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