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农业厅关于落实关停畜禽养殖场补偿政策的通知》(琼农字〔2015〕124号)等文件精神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期)的有关要求,我局会同市农业局、区农林局、村级动物防疫员等相关工作人员,于2017年5月9、11日对拟关停规模养殖场(三亚崖城水南陈有皋养鸡农民专业合作社、三亚崖城保港麦科禽畜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猪场))栏舍、管理房等进行丈量核实(详见附表)。拟按照铁皮结构300元/m2、混凝土结构400元/m2给予补偿,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2017年5月16日至5月22日,时间7天(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市畜牧兽医局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898-88269916。
三亚市畜牧兽医局
2017年5月16日
附表:
畜禽规模养殖场关停(搬迁)丈量核实情况表
日期:2017年5月16日
序号 | 养殖场名称 | 法人代表 | 栏舍、管理房等结构 | 面积(m2) | 补偿标准 | 补偿资金 (万元) | 备注 |
1 | 三亚崖城水南陈有皋养鸡农民专业合作社 | 陈有皋 | 铁 皮 | 1361 | 300元/m2 | 40.83 | 2017年5月9、11日由市农业局、畜牧局、崖州区农林局、村级动物防疫员丈量核实。 |
2 | 三亚崖城保港麦科畜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猪场) | 麦 科 | 铁 皮 | 650 | 300元/m2 | 19.5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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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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