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畜牧兽医局
关于印发2018年可追溯体系与无疫区建设
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农林局,育才生态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与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提高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养殖水平,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现将《三亚市2018年可追溯体系与无疫区建设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畜牧兽医局
2018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2018年可追溯体系与无疫区建设
补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与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提高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养殖水平,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结合三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和《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以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与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为抓手,以提高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健康化养殖水平为主攻方向,以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绿色畜牧业为目的,严格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进一步促进三亚畜牧业绿色生态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补贴原则
(一)以相关规范为依据。依据《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试行)》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7〕199号)等规定,严格规范畜禽养殖行为。
(二)以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为重点。重点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示范创建和“三品一标”、“五好”畜禽产品认证等建设,提高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健康化养殖水平。
(三)推行“以奖代补”养殖规范化激励机制。通过以奖代补的补贴方式,整合财政补贴资金,建立激励机制,规范畜禽养殖行为,推进畜牧业加快升级。
(四)坚持公开公平规范原则。做好财政补贴对象、标准、方式等的宣传,严格申报、核定、审批、发放等程序,公开公平,接受社会监督。
(五)坚持生态养殖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推动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等建设,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
三、补贴对象
主要扶持三亚市辖区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2018年畜禽养殖正常运营的规模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1.养殖规模:生猪存栏量≥300头;奶牛存栏量≥100头;肉牛存栏量≥50头;羊存栏量≥100只;蛋鸡存栏量≥2000羽;肉鸡存栏量≥5000羽;鹅存栏≥500只。
2.经市畜牧兽医局登记备案,在农业部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名录内,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优先给予补贴。
3.配备有与饲养规模相匹配的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装备,且运行状态正常和有必要的畜禽养殖从业人员。
存在以下问题的不得给予补贴:(1)排污设施差,污染治理不达标;(2)严重影响生态环境;(3)处在禁养区域内;(4)不接受市(区)畜牧兽医部门组织的强制免疫、疫病检测监测。
四、补贴办法与标准
采取核定评分的方式核定补贴对象资格和等级,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等级给予补贴资金。
核定为“优秀”的每个补贴10万元,“良好”的每个补贴8万元,“合格”的每个补贴5万元,“不合格”的不给予补贴。
五、核定办法和标准
(一)核定办法。由市畜牧兽医局牵头组织考核专家,具体会同所辖区农林局(经济发展局)或居畜牧兽医部门等相关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对申请补贴对象采取《核定评分表》评分和现场实地调查的方式,逐项进行核定打分。
申请补贴对象须按方案要求准备好材料,并填写《2018年可追溯体系与无疫区建设补贴资金申请审批表》,在上报截止日期前向市畜牧兽医局提出补贴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核定标准。依据《三亚市可追溯体系与无疫区建设补贴核定评分表》,核定总分为100分制,另有加分项15分、减分项15分,分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1.主分项。总共100分,有六大项13个子项,具体内容包括:一是企业运营20分(其中运行状况5分,防疫证照5分,环境评价10分);二是目标完成30分(其中疫病控制10分,质量安全10分,资源利用10分);三是制度措施16分(其中建立健全8分,具体落实8分);四是养殖档案14分(其中规范完整9分,造册归档5分);五是综合利用15分(其中规范完整10分,造册归档5分);六是技能提高5分(培训学习)。
2.加分项。总共15分,其中属于部级示范场的加6分,属于省级示范场的加4分,属于“三品一标”或“五好畜产品”等认证的加3分,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加2分,加分项只能选择其最高分项,不得重复累加分。
3.减分项。总共15分,没有积极配合各级业务和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的减4分;有被通报、约谈等情况的减4分;有被行政执法处罚的减7分。如产生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一票否决,直接判定不合格。
六、补贴程序
1.补贴申报。由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按照方案要求,收集证明材料,填写《2018年可追溯体系与无疫区建设补贴资金申请审批表》,整理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在截止日期前上报市畜牧兽医局,提出补贴资金申请。
2.组织核定。由市畜牧兽医局牵头组织考核专家,具体会同区农林局(经济发展局)或居畜牧兽医部门等相关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实地调查,依据《三亚市可追溯体系与无疫区建设补贴核定评分表》逐项进行核定打分,并签字确认,完成核定意见。
3.审批拨付。核定结果报市畜牧兽医局局务会议讨论,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审批同意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统一以转账或“一卡通”等形式直接拨付。
七、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内容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2.环评报告或批复文件或备案登记表等复印材料;
3.八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材料(饲料与兽药管理、预防免疫接种、卫生消毒管理、疫情监测报告、无害化处理、产地检疫申报、畜禽标识、养殖档案等制度);
4.2018年1—9月期间的养殖档案材料(共九项内容)和综合利用档案材料;
5.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三品一标”及“五好畜产品”证明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复印材料;
6.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相关荣誉证明等复印材料;
7.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二)材料装订
申报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七、申报材料及要求(一)材料内容”所列材料顺序胶封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三)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20日止,逾期不受理。
八、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为整合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之动物标识及疫病可溯源体系建设项目资金87万元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工作经费65万元,两项资金共计152万元。
按审批同意补贴时间先后顺序拨付补贴资金,项目资金使用完为止,不再追加;如有结余资金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九、实施期限
2018年9月28日至12月20日。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由市畜牧兽医局牵头,组织考核专家会同相关人员共同组成核定调查小组,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补贴日常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密切配合,层层落实,共同做好2018年可追溯体系与无疫区建设补贴的调查、核定、公开、指导、监督等工作。
(二)强化资金管理,保障项目绩效。严格按照财务会计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补贴资金专款专用,禁止挪作他用,并落实项目公示、核查制度,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三)以规范为依据,确保目标落实。以规范为依据,发挥专家等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确保核定准确、公正和项目完成质量,确保任务目标落实。专家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专家不少于3名。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做好项目实施宣传鼓动,确保财政补贴政策宣传到位,扩大社会影响,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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