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0〕241号),为全面落实方案要求,更好的开展我市补助项目的实施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计划面向全市遴选3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依托现有农业示范区、良种繁育场、从事科研推广单位自有的示范基地、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土地承包合同。承担过省、部级示范推广项目任务的基地,同等条件优先。
二、遴选条件
1.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签定的土地流转合同期在5年以上,基地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2.基地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对同行业或周边农户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3.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
4.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热心基层农技推广工作。
5.建立完善基地规章制度、技术示范和培训档案等,管理比较规范。
三、遴选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属地初审、项目单位审定,并报省农业厅备案的程序,公示确认后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
四、补助内容
示范基地确定后,对购买农(兽)药、化肥、饲料、试验设施等物资及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组织观摩和培训等活动我中心给予一定的补助。
五、报名材料
申请试验示范基地报名时提供申请书、基地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产权证或土地承包合同等复印件以及学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部门技术支撑合作证明等有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六、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23日前,把材料报送到三亚市胜利路91号海湾商务大厦15楼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推广站。
附件: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联系人:陈志科联系电话:0898-88272312
三亚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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