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系列中级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二级机构: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毫人社秘〔2024〕31号)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度农业系列中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亳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园艺、植保、土肥、蚕桑、畜牧、兽医、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农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农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三)在毫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现行农业系列(专业)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可向所在单位(或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并提交材料。
(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41号)执行。
三、申报程序
2024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按照隶属关系及属地管理原则逐级审核报送。
(一)网上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4年8月25日至9月15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各县区业务主管部门、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并上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二)网上申报流程
申报人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材料必须完全一致,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
1.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首页(http://hrss.ah.gov.cn/),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或“单位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具体申报操作指南可以在“职称申报”页面的右上方进行下载。
2.个人申报。申报人需提前维护个人业绩库,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提交单位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职称申报。
3.单位审核。单位在线审核申报人材料,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并上传公示证明及公示材料(公示原件网上截图或复印件等)、推荐意见书、岗位职数空缺表等。
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所在单位需上传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申报资格核准表》(系统下载上传),并对核准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逐级审核。各县区按县区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逐级审核;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
(三)纸质材料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并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逐级盖章后与其他纸质材料一并报送。各单位按管理权限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公示。需要报送的纸质材料如下:
1.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委托函1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3份,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表内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评审通过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渠道寄回,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档案部门妥善保管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此表仅供破格申报人员填写,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打印。
四、有关要求
(一)关于继续教育。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毫人社秘〔2024〕31号)要求,按时按量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二)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统一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发表时间,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开始计算,以近5年业绩为主。(三)关于援派、扶贫专业技术人员。认真贯彻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号)精神,严格落实好援疆、援藏、援青、援外、扶贫专技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的政策,从今年起援派期为3年的,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别职称。按照援疆、援藏、援青、援外、扶贫标准条件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由派出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关于申报诚信问题。职称工作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确保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取消。
(五)关于申报材料受理。受理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10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区申报材料由县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审核报送;民营企业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报送。申报材料报送至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12楼1209房间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58-5555701,5555931。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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