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铜陵市农业系列、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局属各事业单位,普农集团: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铜人社秘〔2024〕79号)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度农业系列、农业工程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农学、园艺、植保、土肥、蚕桑、畜牧、兽医、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农业机械化、水产(渔业)、农业资源环境、农村能源、农田建设、农业信息化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专业参照《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的农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农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系列或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
(三)高技能人才申请专业技术职称,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意见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30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26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五)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4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26号)执行。
三、申报程序
2024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和线下部分材料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一)参加中、初级职称评委会评审
1.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9日-10月8日,各县区人社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0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2.申报人和相关单位,可登录安徽省人社厅官网首页,点击“专题专栏—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前可在该平台—帮助中心自行下载学习《职称申报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3.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业绩、论文等申报材料。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审核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扫描件(聘任时间以表上为准)。
(1)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应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情况。主要提供业绩、成果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证书、表彰奖励证书等,各类表彰还须提供表彰文件扫描件;承担的重大农业项目,必须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立项审批文件、实施方案、鉴定材料或验收报告扫描件,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立项单位公章。
(2)论文、著作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论文材料内容要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论文发表的期刊,须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期刊查询截图。发表论文.加.微med126v3
(3)年度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9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姓名页、继续教育登记页、验证登记页,每页签署本人姓名。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平台学习取得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可以直接在系统中导入。
(4)申报人所学专业与所申报职称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可通过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在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专规定学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并取得合格证,申报中级职称为200个学时、申报初级职为100个学时。
(5)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申报职称,须上传经主管单位和同级人社部门盖章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2)。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申报职称,所在单位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意见栏中注明申报人不在编、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情况。
4.申报人员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要上传未编辑的原图,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5.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及时将纸质材料报有关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盖章后,由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及市直有关单位向市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报送。
(1)委托评审函(由各县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出具)。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可自行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
(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仅供破格申报人员填报,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打印。
(二)申请专业技术职称直接认定。
2024年中、初级职称认定仍实行线下办理,线上发证,填报《铜陵市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附件3,一式2份)。对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一致或相近,从事本专业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以考代评”的系列)。职称认定对学历、资历的要求: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员级;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直接定助理级;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助理级;博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中级。
线下报送的材料,请于10月21日至10月28日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62-2820036),逾期不再受理。
四、有关事项
(一)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统一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二)关于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有关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面试答辩收费标准为:100元/人。
(三)关于职称申报材料审核。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推荐及公示情况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或违反推荐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附件:
1.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
2.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3.铜陵市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5.单位公示证明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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