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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湖北省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兽医职称 更新时间:2025/3/11
根据职称评审工作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湖北省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向湖北省农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事的原则,提供详实的佐证材料,以便调查核实。附:公示人员名单联系电话:027-87661923电子邮箱:rsc87661923@126.com通讯地址: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农业农村局,省直有关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20〕70号)精神,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省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2020年度在岗且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可以申报职称,申报时应提供近3年审批手续。

(三)民营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可由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或设在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地的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被派驻我省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在我省申报职称评审。

(四)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五)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湖北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0〕10号)文件执行。(详见省人社厅官方网站“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专栏——申报评审条件”)

三、申报政策及要求

(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20〕70号)要求,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申报时须由用人单位提供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的《2020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2)。

(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级别应与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级别相一致,水平能力测试按照合格成绩从当年算起三年有效的规定,2018-2020年度的合格成绩本次评审有效。

(三)转评和晋升。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符合现专业技术岗位能力业绩条件的,可以申报转评。

专业技术人员转评后晋升高一级职称,原职称系列(专业)与现申报职称系列(专业)相近、岗位职责相关联的,原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可累计计算,原岗位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和晋升。

(四)破格、转评、认定审核权限。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今年所有的破格(原则上对资历不进行破格)、转评、认定事项的审核权限仍按人事管理权限下放,由行业主管部门、市州职改办审核后,报我办复核。

其他未尽事项,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申报途径和内容

2020年高级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先进行网上申报,逐级审核,省农业高评办审核通过确定受理后再进行纸质材料申报。

(一)网上系统申报

个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湖北政务服务网(省人社厅)/自然人办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在线申请),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如实填报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然后推送至单位审核。

申报人员择优选取本人科研水平成果的代表作进行申报,所填写的各类科研项目、获奖项目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1.5倍,超过视为无效。

数据填报完成后,推送至单位审核。推荐单位进入以上栏目,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员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退回至个人进行修改重新申报。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或未如实填报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A3大小)一式三份。一览表栏目中填写内容必须和附件材料提供的内容相吻合,业绩成果必须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均在网上按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提交后系统自动转入省农业高评办,省农业高评办再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受理材料。

(二)纸质版材料申报

凡省农业高评办网上审核通过同意受理材料的,申报人严格按照《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清单、要求》(附件1)要求,将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装订和装袋,交由市州职改办集中报省农业高评办。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严格按照要求逐级审核、签字、盖章,主要包括:

1.申报人签字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3)原件一式两份。没有提交承诺书的,不受理申报材料。

2.用人单位出具盖章的“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意见盖单位公章并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报送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3.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申报时须由用人单位提供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的《2020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2)。其中聘用(人事代理)人员,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推荐时在其岗位审核表中注明聘用或人事代理人员。

从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提交本人在我省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材料。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大小)一式两份,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同时,递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同底照片1张,供通过评审者办证用,照片背面标明单位和姓名。

5.使用网上申报系统生成并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及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核实盖章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原件3份。

6.本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文件(需提交符合申报职务所需聘任年限要求的所有文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由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如无聘任文件,需提供单位聘任证明原件,当年有效。

7.2015、2016、2017、2018、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8.本人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参与的项目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各一份(业绩材料为单位集体共同获得的,需单位在业绩材料复印件上注明该申报人在其中所承担的具体角色,证明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由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未签字材料不予受理,不作为业绩参与评分)。

9.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论文要求提供封面、目录、正文(不超过5页)复印件;著作要求复印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摘录)、编委会名单、本人编写代表性论文复印件。原件由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未签字材料不予受理,不作为业绩材料参与评分)。

10.破格申报者提供破格审批表原件,转评申报者提供转评审批表原件,当年有效。

11.任现职以来的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12.关于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单,申报正高且为2020年度水平能力测试通过人员、申报副高人员不用提供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申报正高且为2018年、2019年度水平能力测试通过人员,需提供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13.申报人提供材料中有明显涂改痕迹或姓名前后不一致的情况,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14.评审结束后,通过人员颁发证书并退还《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归入个人档案),其它材料及未通过人员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原件。

五、有关工作要求

1.严格工作纪律。各相关单位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要强化工作纪律,严格审核把关,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文件、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参与项目情况、发表论文、著作及其他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等主要业绩材料的原件由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未按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的复印件无效。

任职年限、聘任年限、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计算至2020年11月8日。

在申报审查或评审中,若发现报送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人的评审资格,按照规定对申报人和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

2.严格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用人单位推荐时,可制定不低于省级标准的单位推荐标准,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凡用人单位未按程序推荐、审核把关不严、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移交主管部门。

3.严格逐级申报送审责任制。市(州)行业主管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农业高评办负责审核复查环节工作。市(州)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本行业县及以下单位推荐过程进行监管,负责审核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及业绩材料,并提交市州职改部门。市州职改部门对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破格、转评、“双肩挑”等办理手续进行复核,并提交农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委会办公室;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推荐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审核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及业绩材料,并提交农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委会办公室。凡未按程序和要求组织推荐审核的,将退回个人申报材料并责令整改,相关程序和要求履行到位后方可推荐申报。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

4.规范整理评审材料。各类表格需使用省职改办规定的统一样式,逐栏填报,做到报送材料齐全、内容翔实,符合规定程序和手续。用厚实的档案袋装好,在档案袋正面和袋底打印纸条注明申报年度、申报者姓名,申报级别、申报专业、申报类型(正常申报或破格)。复印件使用A4规格纸张,综合一览表使用A3纸打印。

六、报送时间

网上系统申报:2020年10月19日至11月8日,工作日8: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申报:2020年10月28日至11月17日,工作日8: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按照省财政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300元/人,由市州职改办代收,在报送材料时交清。

七、受理地址及电话

受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19号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行政大楼206、208室)。

联系人:荣伟华? 电话:(027)87667165? 87870396?

?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目录清单、要求

2.2020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 3.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 ??4.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 5.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电子版)

???????相关附件电子版下载.zip

?????????????

????

?????????湖北省农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根据《湖北省2011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笔试、资格复审,现将省农业厅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职位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11年7月9日上午8∶30面试的职位为省农业厅机关2个职位、省水产局2个职位。  2011年7月9日下午14:00面试的职位为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1个职位、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2个职位。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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