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厅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报送评审材料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1.2020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2.申报评审人员必须是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办法
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推荐,申报时须由用人单位提供个人聘用合同和经事业单位职改部门审核的《2020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1)。未实行岗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按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申报评审的条件
按照《湖北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0〕10号)文件执行。(详见省人社厅官方网站“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专栏——申报评审条件”)
四、申报工作的有关问题
1.关于转评、晋升与破格。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符合现专业技术岗位能力业绩条件的,可以申报转评。
专业技术人员转评后晋升高一级职称,原职称系列(专业)与现申报职称系列(专业)相近、岗位职责相关联的,原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可累计计算,原岗位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和晋升。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今年所有的破格(原则上对资历不进行破格)、转评、认定事项,由各单位初审后集中报到农业农村厅职改办研究审核,并办理手续。
2.关于水平能力测试。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级别应与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级别相一致,水平能力测试按照合格成绩从当年算起三年有效的规定,2018-2020年度的合格成绩本次评审有效。
3.推行诚信承诺制度。一是申报人员推荐情况应在单位进行内部公示,推荐结果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二是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证件或违反有关规定申报的,一经查实,省职改办将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4.属于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填写《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将相关附件材料一并报厅职改办办理认定手续。
五、报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大小)一式两份,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同时,递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同底照片1张,供通过评审者办证用,照片背面标明单位和姓名。
2.用人单位出具盖章的“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意见盖单位公章并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3.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申报时须由用人单位提供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的《2020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1)。其中聘用(人事代理)人员,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推荐时在其岗位审核表中注明聘用或人事代理人员。
4.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聘任文件(符合申报聘任年限的所有文件)等复印件。
5.2015、2016、2017、2018、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6.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和学识水平的各种奖励证书、荣誉证书、成果证明、论文、著作或科研材料、继续教育证等复印件。其中论文、著作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能证明本人所做工作的内容。
7.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人员、破格人员需分别提供厅职改办批准的《专业技术职务转评审核表》或《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套。
8.《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2份。
9.申报人员花名册电子版(多人申报可汇总填写)
10.关于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单,根据有关要求,今年不用提供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由厅职改办根据备案成绩比对。
上述复印件报送材料时需带原件审验,所有原件审验后当即退还。申报条件文件及相关表格可到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职称评定”专栏进行下载。评审结束后,通过人员颁发证书并退还《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归入个人档案),其它材料及未通过人员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原件。
六、有关要求
1.严格工作纪律。各相关单位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要强化工作纪律,严格审核把关,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文件、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参与项目情况、发表论文、著作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等主要业绩材料用人单位进行初审,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未按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的复印件无效。
任职年限、聘任年限、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计算至2020年11月20日。
在申报审查或评审中,若发现报送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人的评审资格,按照规定对申报人和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2.严格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用人单位推荐时,可制定不低于省级标准的单位推荐标准,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
3.根据报送的材料,拟制《评审材料目录》,并将目录贴在材料袋表面,评审材料请按目录顺序编排整理,达到既美观又实用,零乱无序的,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须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原件后加盖公章,凡未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无效。各单位呈报的评审材料要做到真实、准确、齐备、清晰、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报省职改办严肃处理。
4.评审费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执行,中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150元/人,初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60元/人,在报送材料时一次性交清。
七、报送时间及地点
1.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地点及电话: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208室
联系人:荣伟华??? 电话:027-87667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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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0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 ?????2.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 ???3.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仅破格类申报者提供)
???? ????4.专业技术职务转评审核表(仅转评类申报者提供)
????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电子版)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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