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农牧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牧民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25〕135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63号)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度乌审旗农牧民初、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进度安排
(一)2025年度乌审旗农牧民初、中、高级职称,个人申报截止时限:2025年6月25日前完成系统注册、信息填报及申报计划提交。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职称评审资格。
(二)线下材料提交: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后,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提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程序
线上注册申报: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申报步骤、填表说明及材料提交要求等事项详见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写作.指导.加微med126v
三、有关要求
农牧民申报职称评审,采取本人申报、所在嘎查村推荐,苏木乡镇、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农牧部门逐级审核的程序开展。
申报人员所在苏木乡镇为初审单位,旗农牧部门为复审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以及申报人员的实际能力、技术水平、业绩贡献、资格证书和技术辐射,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相同。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报送;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回退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请申报人员申报过程中及时查看系统反馈。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
各苏木镇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工作,认真组织,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李书晴 13948374553
联系地址:乌审旗农牧局222室(党政新区9号楼)
附件:鄂尔多斯市农牧民职称评审实施细则(试行).doc
乌审旗农牧局
2025年6月16日
===
如果有朋友想要了解关于职称论文怎么发表?如何投稿?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小编为您解答。
全国畜牧兽医职称信息 | |||||
广东 | 浙江 | 河南 | 河北 | 北京 | 重庆 |
湖北 | 山东 | 湖南 | 江西 | 上海 | 福建 |
天津 | 安徽 | 云南 | 四川 | 广西 | 贵州 |
辽宁 | 山西 | 陕西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吉林 | 甘肃 | 黑龙江 | 海南 | 江苏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