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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2025年农业技术正高级、高级、中级职称申报通知
兽医职称 更新时间:2025/7/24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 年度农业技术和农业工程

专业正高级、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相关 单位、台州湾新区城乡发展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开展 2025 年度农业技术与农业工程专业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农人发〔2025〕12 号)和《关  于做好 2025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台人社专〔2025〕15 号) 文件要求,现将我市 2025 年度农业技术和农业工程专业正高级、 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全市从事农艺、园艺、畜牧、兽医、植保、土肥、农产品加 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机械化、农业环境工程、 农村能源、农业信息管理等领域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工作的在职 专业技术人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等,不 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二、申报条件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按照《浙江省农业技术正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农业工程 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农人发 〔2021〕25 号)相关规定执行。

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按照《浙江省农业技  术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江省农业工程专  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农人发〔2023〕 23 号)相关规定执行。

高技能人才申报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 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浙人社发〔2022〕77 号)相 关规定执行。

原取得农业技术系列农艺、畜牧、兽医专业职称的专技人员, 可按规定申报农业技术系列不同专业高一级职称,无需转评;原 取得工程技术系列水利工程农田水利专业职称并从事高标准农田 建设的专技人员,可按规定申报农业工程农业农村环境工程(农田建设)专业高一级职称,无需转评。

三、申报要求

(一)坚持职称评聘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核定 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申报评审,通过 “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 资管理服务系统” 岗位审核后方可申报。 出现申报对象评审通过 后一年内未聘的事业单位,原则上暂停下一年度职称申报。

(二)加大山区海岛县倾斜力度。在坚持评审标准基础上, 支持山区海岛县事业单位工作满25年以上、2024 年度考核为优 秀档次的申报人员,可不受单位岗位比例控制, 申报农业副高级 职称。支持山区海岛县事业单位工作满 15年以上、2024 年度考 核为优秀档次的申报人员,可不受单位岗位比例控制, 申报农业 中级职称。具体由相关县(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增 加量化赋分权重,对在山区海岛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10 年的计 4 分,满 15 年的计 4.5 分,满 20 年的计 5 分。

(三)聚焦主责主业优化评价方式。坚持 “破四唯”和 “立 新标”并举,要将专业技术人员围绕中心、下沉一线的实际表 现作为农业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将开展技术服务和调查研究 过程中,撰写形成高质量的 “ 三农”政策建议、调研报告、软 科学研究课题、综合性规范性文件等,纳入职称评审业绩成果 范畴。

( 四)加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各级审核部门要加大业绩材 料核查力度,切实加强每项业绩成果的线上 “信息比对”工作,发现申报人员存在论文套刊、假刊,项目、专利、标准、奖项业 绩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 处理。用人单位、同级纪检监察部门、主管部门需对申报人员的 《廉政情况审核表》审核把关。

(五)规范附加项目佐证材料。服务基层人员主要包括农村 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文化特派员等在基层挂职服务 1 年以 上的人员,需提交《专业技术人员下基层一线开展服务情况表》 和主管部门印发的文件,乡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经营主体中的 专业技术人员视同累计服务半年。参与中心工作人员需提交《专 业技术人员参与中心重点工作评判表》和主管部门印发的文件或 借(抽)调审批手续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六)落实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将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作为申 报评审的必备条件,并纳入指标评价体系。其中正高级、高级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需上传 2022-2024 年度学时证明, 每年达到90 学时以上,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行业公需 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 18 学时。中级申报人员需上传2023-2025 年度学时证明,每年达到90 学时以上,其中一般公需科目要求近 三年累计不得少于54 学时,2025 年不得少于 18 学时。农业专业 技术人员零散学时登记按照《台州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 继续教育学时登记(零散学时登记)细则》执行。请各地认真履 行继续教育学时管理职责,认真核实近三年申报人员的继续教育 情 况, 做好 台州 市 专 业技术人 员继 续教育 学 时管理 系统(http://jxjy.rsj.zjtz.gov.cn/#/)学时登记初审工作。申报 人员只能上传在相应的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登记生成的《公需、专 业科目登记证明》。

(七)落实社保证明要求。职称申报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 进行申报(社会保险、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申报对象 原则上须在个人申报截止前,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6 个月以 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 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以下简称申报管理 平台)进行个人申报,提取相关业绩,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在线 扫码签名承诺( 申报前需先完善“个人业绩档案库”,并经用人单 位审查通过)。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选择“2025 年度浙江   省农业技术(工程)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 进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选择“2025 年度   浙江省农业技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   划”进行申报。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选择 “2025   年度台州市农业技术与农业工程中级职称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申报   计划”。

以自评分申报高级的人员,必须上传《农业技术(工程)副高级职称评审量化自评分表》且自评分达到60 分以上,同时由两 位知名正高级农业专家核准达到规定分值,举荐并上传《农业技 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家举荐表》。以自评分申报中 级的人员,必须上传《农业技术(工程)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自评 分表》且自评分达到40 分以上,同时由两位知名副高级农业专家 核准达到规定分值,举荐并上传《农业技术(工程)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专家举荐表》。

以标志性业绩申报人员,上传《农业技术(工程)职称评审 标志性业绩申报审核表》,并经同行知名正高级农业专家(正高三 位,副高两位)举荐并上传《农业技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专家举荐表》。

(二)单位审核

用 人 单 位 通 过 申 报 管 理 平 台( https://zcps.rlsbt. zj.gov.cn)对申报人员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公示 5 个工作日, 并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审查推荐及评审

各级农业农村、人力社保部门、市中评委通过申报管理平台 (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进行材料接 收、资格复审和评审推荐等工作。

市农业正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中评委组织评委会确定 台州市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人员及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过人员。

五、申报时间安排

申报材料应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或近 5 年以来取得的业绩 成果。 申报对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 年 12 月 31 日。

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 7 月 15 日至 8 月 10 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网上个人申报 时间为 7 月 18 日至 8 月 10 日,用人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 8 月 22 日,县(市、区)评委会推荐截止时间为 9 月 5 日,逾期不 再受理或补充材料。

六、其他要求

(一)个人申报材料必须真实规范,所有佐证材料要以 PDF 文件格式上传申报管理平台,务必清晰完整,并彩色标注本人所 处位置。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人员需进行论文查假查重,必须在论 文后面附上相应的第三方检索报告(包含相似度检测),无第三方 检索报告(包含相似度检测)的,视作无此论文。指定第三方检 索机构: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和维普中文科技期刊 数据库。如相似度超过 50%的,评审时实行 “一票否决”。

(二)今年起,“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 理服务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通 过后将定期归档至“浙江数字档案系统”。用人单位通过法人账号 登录该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存入 申报人个人档案,中高评委将不再接收纸质评审表。

(三)凡是发现申报业绩等有冒名或与现实情况严重不符的,对申报人员一律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从次 年起 3 年内不得申报。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未严格履行审核责任, 发生申报人员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予以通报。

( 四)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人力社保部门要对申报 人员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材料缺失 等问题要及时于限期内将材料退回修改、补充完善,再进行推荐 报送。系统资格审核通过后,各县(市、区)出具送评报告( 内 容主要包括资格审核情况、评前公示情况,申报人数、推荐人选、 不受资历条件限制申报人数等),连同《量化打分依据表》一式 三份报送市中评委。

(五)职称转评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申报人员、用人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 法人登录账号相同, 自行注册;主管部门账号由省里统一分配。 《个人用户操作手册》《用人单位操作手册》可在申报管理平台 --其他相关业务下载;相关政策文件可在申报管理平台--任职资 格下载;本通知及涉及相关附件,均可从申报管理平台、台州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下载。系统操作 问题可咨询申报管理平台首页的 “帮助中心”。

七、联系方式

正高级、高级申报咨询:高评委办公室,电话:0571-86757652。

正高级申报工作钉钉群号:120330011589,高级申报工作钉 钉群号:103695027634。

中级申报咨询:市农业农村局人事人才处陈露,联系电话: 0576-88595190。

附件:个人业绩档案说明及要求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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