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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省农业中级职称评审及初定工作启动
兽医职称 更新时间:2025/8/5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

农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及职称

初定工作的通知

厅属各事业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有关精神,为做好2025年度农业技术与农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及厅职称初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农业技术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江省农业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农人发〔2023〕23号,以下简称《评价条件》)有关农业中级职称评审规定执行。

高技能人才申报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浙人社发〔2022〕77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要求

(一)聚焦主责主业优化评价方式。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要将专业技术人员围绕中心、下沉一线的实际表现作为农业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将开展技术服务和调查研究过程中,撰写形成高质量的“三农”政策建议、调研报告、软科学研究课题、综合性规范性文件等,纳入职称评审业绩成果范畴。

(二)加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各级审核部门、初评委要加大业绩材料核查力度,切实加强每项业绩成果的线上“信息比对”工作,发现申报人员存在论文套刊、假刊,项目、专利、标准、奖项业绩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处理。用人单位、同级纪检监察部门、主管部门需对申报人员的《廉政情况审核表》审核把关。

(三)规范附加项目佐证材料。服务基层人员主要包括农村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文化特派员以及1年以上基层挂职服务人员等,需提交《专业技术人员下基层一线开展服务情况表》和主管部门印发的文件。参与中心工作人员需提交《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中心重点工作评判表》和主管部门印发的文件或借(抽)调审批手续证明材料。

(四)落实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按照《浙江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农人发〔2019〕7号)要求,申报人员需上传2022—2024年度学时证明(在相应的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登记汇总生成),每年达到90学时以上。

三、中级职称评审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以下简称申报管理平台)进行个人申报,选择“2025年度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技术(工程)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计划”提取相关业绩,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在线扫码签名承诺(申报前需先完善“个人业绩档案库”,并经用人单位审查通过)。

其中自评分申报人员,填写《农业技术(工程)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自评分表》,自评分须达到35分的规定分值,同时由两位同行高级农业专家核准达到规定分值,举荐并上传《农业技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家举荐表》。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过申报管理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对申报人员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并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主管部门审查推荐。省级主管单位(集团公司)通过申报管理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进行材料接收、资格复审和推荐工作。其他行业省级主管单位(集团公司)如需委托评审需设置初级受理点,关联至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并提供评审委托书。

四、职称初定条件及申报程序

(一)职称初定条件。按照《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执行。

   (二)职称初定申报程序。申报工作全流程线上进行。申报人员选择“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定”,单位隶属关系选择“浙江农业农村厅”,按要求提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受理点。

硕士研究生毕业初定中级职称需提供2022—2025年工作满3年的合同,本科毕业初定助理级职称需提供2024—2025年工作满1年的合同。

五、其他要求

(一)个人申报材料必须真实规范,所有佐证材料要以PDF文件格式上传申报管理平台,务必清晰完整,并彩色标注本人所处位置。

(二)今年起,“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通过后将定期归档至“浙江数字档案系统”。用人单位通过法人账号登录该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存入申报人个人档案,评委会将不再接收纸质评审表。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三)凡是发现申报业绩等有冒名或与现实情况严重不符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用人单位未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发生申报人员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予以通报。

(四)申报人员、用人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自行注册;主管部门账号由省里统一分配。《个人用户操作手册》《用人单位操作手册》可在申报管理平台—其他相关业务下载;相关政策文件可在申报管理平台—任职资格下载;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申报管理平台首页的“帮助中心”。

(五)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中级职称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8月1日至8月15日,用人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28日,初评委会推荐(或受理点)截止时间为9月5日;职称初定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或补充资料。

六、联系方式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电话:0571-86757652。

附件:个人业绩档案说明及要求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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