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农业系列初级、中级、副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市 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 2025 年度农业系列初级、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答辩和评 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初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为: 乐山市市本级相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从事农艺、畜牧、兽医 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中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为:乐山市本级、市中区、沙 湾区、五通桥区、金口河区相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事业单位)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 且具备晋升 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为:全市相关企事业单位(不 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 作,且具备晋升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职务任职 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评 价标准。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通过个人述职、考 核测评、民意调查等社会评价方式, 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 和从业行为,确保所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 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干部群众意见大、 业绩不实、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差的申报人员, 主管部门或用人单 位不得推荐申报。
(二)资历年限。 申报人员应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 以下条件之一:
1.助理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 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 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 工作满 2 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 毕业学历,取 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通过 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 兽医师职称。
2.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 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即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相应初级职称资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 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即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 取得相应初级职称资格);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 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 作满 5 年(即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相应初级职称资格)。
3.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本系列相应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 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即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相应中级 职称资格);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 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相应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 作满 5 年(即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相应中级职称资格)。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 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 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四)年度考核。 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 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 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 1 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 1 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 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 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 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五)基层倾斜政策。 援藏援彝服务期满 1 年及以上,且年 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可提前 1 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四大片 区”外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服务满 1 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 3 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 或参加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工作成效显著被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 为优秀的,可提前 1 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综合帮扶凉山脱贫攻坚 工作队专业技术人员,帮扶期满 1 年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的,可提前 1 年申报高一级职称;3 年帮扶期满且年度考核均为 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 2 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对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脱贫县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任职 年限可放宽 1 年。在基层工作累计满 25 年(应在 2000 年 12 月 31 日前在基层参加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 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六)继续教育要求。申报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 供满足相应年限的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且每年不得少于 90 学时(专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继续教育内容应包括公需 科目及专业科目内容。无正当理由未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的, 暂缓 申报职称。
三、申报专业的选择
申报人员应重点根据本人所在单位性质和主要从事的专业 技术工作情况慎重选择申报专业。
(一)初级、中级、副高级农艺师申报专业:
1.农学(如: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等);
2.园艺(如:茶、果、蔬、棉、花、药、麻等);
3.蚕桑;
4.植保;
5.土肥;
6.农业综合(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教、农业信息、 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
(二)初级、中级、副高级畜牧师申报专业:畜牧。
(三)初级、中级、副高级兽医师申报专业:兽医。
四、能力与业绩要求
申报人员能力与业绩要求及破格条件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 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 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 号)文件执行。 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论文、论著、成果、奖励、专利成果、 项目报告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五、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 个 人 和 单 位 可 登 录 四 川 省 职 称 评 审 信 息 系 统
(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办理。个人 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申报时间:2025 年 8 月 11 日—9 月 11 日 18:00(逾期 不得补报)。
各级单位初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18: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 年 9 月 26 日 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12 日18:00。
六、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申报受理、组织评审、 结果公示、审核确认及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参见附件 1)。
七、答辩要求
(一)部分人员答辩。 申报农业系列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的,不参加答辩;凡申报农业系列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的,除符合免答辩条件的,均须参加市农业系列高级职务 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免答辩人员。按照川农〔2019〕46 号文件规定,免 答辩人员范围为:在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中成绩突出, 在省 级部门考核中获优秀等次的人员;或凉山州综合帮扶队员、帮扶 凉山工作专班队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符合免答辩政策 的人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答辩。符合免答辩条件且自愿选择免 答辩的人员,由各县(市、区) 农业农村局和相关单位负责资格 审核确认。免答辩证明材料一并报送。
(三)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 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 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四)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通过”“不通过”二个等 级。
八、评审费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 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每人次收费标准为 320 元(含答辩费 80 元),中级职务每人次收费标准为 200 元(含答辩费 60 元), 初级职务每人次收费标准为 100 元。
九、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统一报送纸质《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 份(由系统导出)。
(二)纸质材料与系统提交信息请务必保持一致,凡未按要 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不予受理。其他相关要求请参 考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 1)。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17 日 17:00
材料接收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 222 号 1114 人事科
联系电话:0833-2413709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系统技术咨询邮箱: m18582368002@163.com
附件:
1.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2.XXX 关于推荐 XXX 等 X 名同志申报 2025 年度农业 系列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函(模板)
3.申报评审农业系列初级、中级、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人员一览表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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