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19〕46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有关规定和《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要求,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开展2025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初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初定工作
(一)初定对象。县属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且未取得任何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内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初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职称初定。
(二)初定条件。参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附件1)规定的申报条件执行。业绩条件参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附件2)规定的业绩条件执行。
(三)初定方式、程序。职称初定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进行申报,职称申报方式选择职称初定,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附件1)规定逐级审核报送。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二、职称评审工作
(一)申报人员范围。
1.全县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农业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等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精神,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4.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报2个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
(二)申报条件。
1.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评价标准。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社会评价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所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差的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不得推荐申报。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2.资历年限。申报人员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农业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2)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至少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员级资格);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即至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员级资格)。通过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
(3)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至少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助理职称资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即至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助理职称资格);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即至少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助理职称资格)。
原取得农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资格,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或申报经信等部门工程技术系列高一级职称。
取得非农业系列职称或农业系列中非对应专业类别职称,从事相关农业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根据专业能力和取得现职称以来的相关成果,申报评审相应农业系列职称,申报等级不得高于其现职称等级。该类人员平级取得相应农业系列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可根据申报基本条件,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原专业职称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3.能力与业绩要求。申报人员能力与业绩要求及破格条件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附件2)执行。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论文、论著、成果、奖励、专利成果、项目报告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4.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5.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可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书面说明。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6.继续教育。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以及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教育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学习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
7.基层倾斜政策。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工作成效显著被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为优秀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对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脱贫县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在申报中级职称资格时,其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同时符合以上两项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累计计算)。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即在2010年12月31日前在基层参加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三)申报专业的选择。
申报人员应重点根据本人所在单位性质和主要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慎重选择申报专业。
1.农艺专业:
(1)农学(如: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等);
(2)园艺(如:茶、果、蔬、棉、花、药、麻等);
(3)园艺蚕桑;
(4)植保;
(5)土肥;
(6)综合(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教、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
(7)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
(8)水产。
2.畜牧专业:畜牧。
3.兽医专业:兽医。
(四)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8月30日—9月21日17:30(逾期不得补报)。
各级单位审核时间:2025年10月9日17:30。
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2日17:3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评委会接受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17:30。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各单位要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逾期等因素影响申报。
(五)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复核推荐、申报受理、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审核确认及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参见附件3)。
(六)答辩要求。
1.答辩人员。所学专业为非农业相关专业的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均须参加会东县农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免答辩人员。按照川农〔2019〕46号文件规定,免答辩人员范围为:任现职以来,在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中成绩突出,在省级部门考核中获优秀等次的人员;或凉山州综合帮扶队员、帮扶凉山工作专班队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符合免答辩政策的人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答辩。符合免答辩条件且自愿选择免答辩的人员,由各主管单位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确认。免答辩证明材料一并报送。
3.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4.答辩结论。答辩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七)评审费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务每人次收费标准为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符合免答辩条件,且自愿选择免答辩的人员每人次收费标准为14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收费标准为100元。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主管部门统一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系统导出)《四川省初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表》(由系统导出)《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推荐函》《申报评审(认定)农业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除《申报评审(认定)农业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为A3纸外,其它所有材料均为A4纸双面打印。各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或《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2份)《四川省初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表》(1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1份)统一放入个人档案袋内,并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粘贴在档案袋封面,同时报送电子版。相关表格资料在附件中下载。
纸质材料与系统提交信息请务必保持一致,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不予受理。其他相关要求请参考《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3.1)。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17:30。
材料接收地点:会东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
联系人:李文翠,联系电话:0834-8559034。
附件:
1.《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 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川农规〔2023)2 号)
3.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相关表格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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