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乡村振兴中、初级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人才兴皖工程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乡村振兴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3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5年全市乡村振兴中、初级人才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主要面向长期扎根基层、从事适度规模生产经营的高素质农民、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企业经营主体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人员、农村手工艺者、民间艺人、技术能手、在乡返乡下乡回乡创新创业带头人、电商营销人员及其他涉农乡村人才。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报乡村振兴人才评选:
1.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及事业单位人员;
2.违背乡规民约、公序良俗,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3.伪造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材料,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贡献,剽窃他人业绩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人才评审政策规定的人员。
二、申报专业、名额、标准
乡村振兴人才评选设11个专业:乡村振兴农经师、乡村振兴农艺师、乡村振兴农技师、乡村振兴农林师、乡村振兴农建师、乡村振兴工艺师、乡村振兴兽医师、乡村振兴畜牧师、乡村振兴水产师、乡村振兴电商营销师、乡村振兴农机化师。
本次乡村振兴中、初级人才评选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023年各县区分配名额。评选标准按照蚌人社秘〔2023〕117号执行。
申报人根据自身业绩情况申报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乡村振兴人才评选,同一年度只可参加一个专业一个级别的评选,不可多头申报。已获评初级人才如有新增业绩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本次中级人才评选。今年推荐参加省高级人才评选,未获通过的人员,直接降级对应参加我市中、初级评选,无须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各县(区)人社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本地区乡村振兴中(初)级人才申报推荐工作,审核汇总后报送市人社局。
1.个人申报(9月25日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经所在村居社区或单位研究同意,可申请参加相应专业的评选。申报材料如下:
(1)《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评选申报表(中级、初级)》(附件1)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逐级盖章,无须装订。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
(2)个人业绩材料1份。附目录,编页码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则上不得超过20页),同时提供PDF格式电子版。业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a.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b.各类技术技能资格证书(如: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复印件);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c.业绩成果证明材料,需与《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评选申报表(中、初级)》所填内容相符(多项业绩的,用A4浅彩色插页纸隔开,并在该页上编写业绩情况说明);
d.相关荣誉证书,如:获奖证书、成果鉴定报告、专利证书、荣誉称号等等复印件;
e.其他材料。
2.县(区)审核后报送(10月15日前)。根据属地原则,由申报人所在乡镇或街道对材料把关后报送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各县(区)人社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社部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要及时核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各县(区)人社部门需报送的材料如下:
(1)推荐报告。县(区)人社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报告应将组织申报工作进行简要总结,推荐人选的类别、数量、基本业绩分别概括说明;
(2)公示情况说明(加盖县区人社部门公章);
(3)《安徽省乡村振兴中、初级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加盖县(区)人社部门公章,同时提供excel格式电子版;
(4)个人申报材料。
3.市级组织评选(10月31日前)。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召集专家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无异议后,印发评选结果通知,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4.证书打印。乡村振兴人才证书借助“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发放,获评对象以个人账户登录后,自行打印。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人社、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宣传到相关单位,指导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要按要求如实填写,内容完整清晰。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标准,优中选优,选拔推荐乡村振兴优秀人才,特别是将扎根田间地头,为乡村振兴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取得巨大效益的“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选拔出来。对于不符要求的,绝不允许滥竽充数。
(二)乡村振兴人才评选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乡村振兴人才证书不作为岗位聘用、职称待遇兑现和转评其他职称系列(专业)的依据。获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激励政策,对获评中级、初级的,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一次性补贴。
(三)按材料格式要求报送。纸质材料:1.《申报表》一式三份。2.个人业绩材料装订成册1份。3.《推荐报告》《汇总表》加盖公章。4.公示证明加盖公章。其中:1、2材料装入档案袋(统一按照附件3格式填写粘贴封面),“一人一袋”。电子材料:1.《申报表》word格式。2.业绩材料pdf格式。3.《汇总表》excel格式。其中:1、2材料放入电子文件夹,命名“地区+申报专业+姓名”,“一人一电子档”。各县区请于10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有关科室。
科室联系电话:
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人才综合服务科 0552-3066123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0552-3110635
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0552-3125335
附件: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蚌埠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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