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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2025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初定)通知
兽医职称 更新时间:2025/9/15

西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西昌市2025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初定)工作的 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19〕46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文件有关规定和《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相关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5〕33号)要求,经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开展西昌市2025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申报、答辩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初定

(一)申报对象

西昌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职称初定。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认真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一次性职称初定。

1.初定员级职称(技术员)

中专、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初定助理级职称(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1)大学专科、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大学本科、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3)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3.初定中级职称(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三)初定方式

1.开展职称初定时,根据实际需求综合采取考核认定、面试答辩、考试、个人述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对于从事与所学专业不一致但相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初定,需参加统一评审、答辩。

2.职称初定采取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进行申报,按照(凉山人社职〔2024〕65号)文件规定审核报送。申报初定不需要选择评委会,评价方式选择职称初定。

(四)有关要求

1.申请初定中、初级职称的专业资格名称,应与申请人所学的专业名称相符、相近,并在全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中按专业相符、相近原则选择。

2.每名专业技术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职称初定政策,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再申请职称初定。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初定。

3.严格实行职称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本单位岗位设置范围内进行职称初定,由主管部门出具岗位空缺证明。

4.本通知中明确的申报学历均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2016年12月1日起按照教育部《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录取并取得学历和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五)材料报送要求

除报送《职称初定申报表》(由系统导出,A4纸双面打印,单独装订成册)、《西昌市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名册(初定)》(含电子版)外,还需提供全日制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对应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社保证明、规定年限的业绩证明材料。除《西昌市职称初定申报表》外,其余材料按照顺序,加上目录,装订成册。

二、职称评审

(一)申报人员范围

1.西昌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农艺师(助理农艺师)、畜牧师(助理畜牧师)、兽医师(助理兽医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3.按照人社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文件精神,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4.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

(二)申报条件

1.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评价标准。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社会评价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所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差的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不予推荐申报。

2.学历和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农业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2)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员级职称资格);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即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员级职称资格)。通过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

(3)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助理职称资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即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助理职称资格);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即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助理职称资格)。

原取得农业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职称资格,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报农艺师、助理农艺师,或申报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工程技术系列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原取得非农业系列职称或农业系列中非对应专业类别职称,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根据专业能力和取得现职称以来的相关成果,申报评审相应农业系列职称。该类人员评级取得相应农业系列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可根据申报基本条件,申报评审相应农业系列高一级职称,原专业职称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3.能力与业绩要求

申报人员能力与业绩要求及破格条件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文件执行。同级转评相应农业系列职称的,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要符合申报条件要求;转评后申报相应农业系列职称的,转评以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要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论文、论著、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个人网上申报修改截止时间。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4.基层倾斜政策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工作成效显著被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为优秀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对在州内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同时符合以上两项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累计计算)。在基层(县市及以下所属有关单位)工作累计满1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5.职称外语和计算机

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6.继续教育

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以及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教育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1学时为45分钟),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个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

7.年度考核

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可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书面说明。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三)申报专业的选择

申报人员应重点根据本人所在单位性质和主要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慎重选择申报专业。申报专业应准确选择填写在《一览表》和材料袋封面上,以便评委会开展评审。

1.农艺师(助理农艺师、技术员)申报专业为:

(1)农学(如: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等);

(2)园艺(如:果、蔬、茶、棉、花、药、麻等);

(3)园艺蚕桑;

(4)植保;

(5)土肥;

(6)农业综合(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技教育、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

(7)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水产等)。

2.畜牧师(助理畜牧师、技术员)申报专业为:畜牧。

3.兽医师(助理兽医师、技术员)申报专业为:兽医。

(四)申报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办理。流程为:现场资质及原件审核预报名--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核--市人社局审核--评委会接收材料。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网上申报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按系统提示据实填写有关信息、附件并上传,申报人员填写并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用人单位审核。

1.现场资质初审及预报名时间:2025年9月22日17:30前。现场资质初审及预报名与网上申报同步进行,所有申报人员均需参加预报名(预报名时提供所有原件现场核实)。其中西昌市农业农村局和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的中级申报人员,由西昌市农业农村局对预报名成功的人员开展民主测评,未参加预报名和预报名不成功的人员不得参加民主测评,我局不予推荐,不得补充申报和进入后面的网上申报等程序。同时,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和涉农企业的申报人员还应参加各自所在单位组织的民主测评。

2.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17:30前(逾期系统关闭,不得补报);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农业农村局初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17:30;

4.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17:3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个人资料修改只针对报名成功的人员可以按要求修改完善内容,截至10月10日未报名成功的无法在此期间补报和材料修改;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农业农村局最终提交截止时间(即评委会最终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17:30。

请按以上程序报名,如有修改的请在时间节点内,退回修改后,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各单位审核时,请慎重使用“不通过”功能,一旦误选了“不通过”,本年度不能再次申报。以上程序,请大家在相应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应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五)相关要求

1.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农业农村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2.各申报单位依据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思想政治表现、年度考核情况和业绩成果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推荐至西昌市农业系列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西昌市农业农村局人事股)汇总,经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送中(初)级评委会评审。

3.按照人社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文件精神,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六)答辩要求

1.全员答辩

凡申报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除符合免答辩条件的,均须参加西昌市农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级申报人员不答辩。

2.免答辩人员

按照川农〔2019〕46号文件规定,免答辩人员范围为:在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中成绩突出,在省级部门考核中获优秀等次的人员;或凉山州综合帮扶队员、帮扶凉山工作专班队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符合免答辩政策的人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答辩。符合免答辩条件且自愿选择免答辩的人员,由西昌市农业农村局和相关单位负责资格审核确认。免答辩证明材料在申报纸质材料时一并报送。

3.答辩内容

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4.答辩结论

答辩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七)评审费用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川职改办〔2000〕8号文件和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中级职务每人次收费标准为20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收费标准为100元。

(八)申报材料要求

1.需要提交的材料

以下材料除第1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余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否则拒收。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待评委会接收材料后,由系统导出)1份(含《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同时提供系统导出的PDF电子文档。评审表A4双面打印装订即可,不能和其他附件材料合装,不能胶装。

(2)《申报评审农业系列中级(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3)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职业道德表现、专业学识水平、主要业绩贡献及单位考核测评意见等)1份,字数1500字以内,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4)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5)申报中级人员提供近4年《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套。申报初级人员提供评审任职条件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表。

(6)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查验学历证明打印件。(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文件或证书复印件。(3)工龄证明材料(仅降低学历等次申报人员提供)。

(7)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申报中级职称的提供近4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申报初级职称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至少2年,2年以上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8)反映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和实际工作业绩贡献的证明材料一套。(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职称论文不作统一强制性要求。可用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项目方案、设计文件、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作为评价依据)。

(9)各乡镇(街道)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编制卡复印件、人事工资信息表(从凉山州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系统打印)、专业技术工作证明:由申报人提供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类专业工作经历(主要是承担市农业农村局或科技部门下达和安排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至少有一个部门或单位确认属实(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这个将作为资格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10)企业人员提交所在单位缴纳社保清单复印件(近5年)。

(11)转岗申报人员,提供市人社局审批同意的转岗审批表复印件。

2.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应指派专人认真审查职称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外,其它材料将不予退还。报送时,一并带上申报人毕业证、资格证等原件进行现场核查。《一览表》需由推荐单位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总、盖章。内容务必真实无误,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各单位申报人员纸质材料(注明审核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由各单位集中统一报送至西昌市农业农村局人事股三楼3-15办公室(西昌市三岔口东路192号)。

联系人:王思雅:18882890646(材料收集);

张显会:18113293668(政策、系统咨询)。

(九)其它事项

评审通知通过协同网发布至各乡镇、街道,在西昌市人民政府网一并公布。各乡镇(街道)务必将通知转发到本辖区内涉农企业。请申报人员和单位经办人加入QQ群“西昌市2025年中初级职称资格申报临时群”,QQ群号:983891706,便于后期工作交流。相关表格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西昌市人民政府网下载。

附件1、(封面)《袋内材料目录》(评审 中、初级通用).xls

附件2、(A3纸打印)《申报评审农业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评审 中、初级).xls

附件3、工龄证明材料(评审 此表仅降低学历人员才填).doc

附件4、专业技术工作证明(评审).doc

附件5、评审程序及申报材料填写说明(评审).docx

附件6、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

附件7、西昌市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名册(初定).xlsx

西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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