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系列及农村实用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农业系列及农村实用人才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依据
我市辖区内符合申报晋升农业系列及农村实用人才中级职称人员均可申报。评审依据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号)、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238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系列(农业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农人发〔2025〕8号)、《甘肃省农业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5〕217号)和《甘肃省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办法》(甘人社通〔2021〕347号)等评审办法(详见省人社厅官方网站→网上办事→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政策文件”栏目)。
二、申报方式和程序
农业系列及农村实用人才中级职称申报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gszcxt.rst.gansu.gov.cn/zcfwpt/home)在线开展,职称申报、审核、答辩、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申报人、用人单位及各有关部门具体操作流程,按信息系统“通知公告”栏中《职称评审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等说明内容进行。
三、时间步骤
2025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于9月1日0时启动,个人申报于9月30日24时结束,用人单位(申报单位)初核及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24时,10月15日0时至10月25日24时完成市县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10月26日0时至12月20日24时完成评委会工作机构联审评审工作,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职称评审工作。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要认真阅读《职称评审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申报人分册),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申报诚信承诺书,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扫描上传电子版佐证材料,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成功的,后果由申报人个人承担。
(二)单位审核推荐。用人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考核推荐和公示工作,对申报人申报资格的有效性、业绩资料的完整性、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做好空缺岗位核定工作),严格按照会议研究、集体评议、意见征求、公示等工作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提请上一级部门或单位审核,同时须扫描相关环节照片、会议纪要等文件资料上传至信息系统。公示内容需包括本单位岗位总数和空岗数、推荐人员基本情况、基本条件、业绩条件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电话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使用“破格”条件的人员延长公示期,最多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5日前提交上一级审核部门审核。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时限要求完成推荐、审核、公示、反馈工作,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尽力做到随时申报、随时审核、随时反馈。申报单位会议研究、集体评议、公示期间,主管部门、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及时跟进风险因素,迎前主动应对解决,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确保用人单位推荐上报的人才品德良好、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部门审核。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对信息系统申报材料审核后,于10月25日前提交,书面推荐材料于10月28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逾期视为放弃。书面材料包括各县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市直相关部门,局属事业单位正式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指标、申报情况、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主要业绩、品德考核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民主推荐情况、审核意见、公示结果等),《2025年度申报全省农业系列职称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式2份。各县区申报评审农业系列中级职称人员需经县区人社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联合推荐。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有异议、确需审核原始材料的,由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会同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认真核实。对申报推荐材料疑似弄虚作假核查属实的,不予通过,并取消申报资格,已取得职称资格的,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3年内禁止再次申报。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学历材料。需提供初始学历及历次提升学历相关证明材料,在系统内上传毕业证扫描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PDF格式。2002年后取得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注册学信网申请获得);2001年及以前取得学历的需提供《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登录注册学信网申请获得);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位学历认证证书》;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位学历认证证书》;取得党校、军队学历的需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验证材料。
(二)业绩时限。申报人员的业绩均计算到2025年9月30日为止,在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
(三)任职年限。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计算到2025年的12月31日。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聘任的当月计算;其他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
(四)年度考核材料。申报人须如实填报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材料,以上传经各级人社部门加盖印章的《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花名册》为判断依据。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企业工作人员申报时还需上传本单位考核管理规定办法及申报人员考核优秀 年度单位考核备案总表。
(五)全省有效破格晋升。破格申报全省有效职称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取得职称资格后,按照优先调整岗位结构比例聘用。
(六)继续教育。按照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省、市继续教育工作有关规定,对未达到继续教育学时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进行申报。申报人员需向申报评审信息系统上传继续教育证书等佐证材料。
(七)论文查重。省职改办提供“中国知网”收录论文查重服务,不接收任何查重报告单;未收录论文由用人单位联系“中国知网”进行查重,并上传有单位签字盖章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查重结果以“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为准,核心期刊论文不超过15%、省级期刊论文不超过25%。省级学术期刊以万方、维普和知网数据库作为数据源整刊收录为准。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八)课题(项目)材料。提供材料须与本人申报专业一致,按质量高低填报;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及批复文件、合同、负责人任命文件、涉及项目资金的文件、验收(结题)报告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
(九)鼓励贯通发展。《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与部分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32号)明确的60项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职称系列(专业)对应层级的职称。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申报评审农业系列中级职称。
(十)在职状态确认。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申报人员应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截止申报当月),或在现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且近5年在省内不同单位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截止申报当月)。对公司法人、在部队选择自主择业后到地方企业工作的人员,须提交加盖单位印章的身份情况说明以及用人单位与申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和银行工资流水单。对申报人在职状态有异议、确需审核原始材料的,由各级审核部门会同所在工作单位认真核实。
(十一)资料上传。申报人员按系统要求如实填报信息,将参加工作相关文件、学历证书、初级职称资格证书、聘任文件或证书,任初级职称以来年度考核情况、继续教育证明、业绩贡献和成果等证明材料及所有符合评价条件标准的业绩全部扫描上传至相应栏目内,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符合标准业绩最优、其他备选业绩”,原则上每类业绩只选一条最优。个人基本信息模块中手机号码应填写申报人本人手机号码,以便在“钉钉”视频答辩中准确连线。严格落实“凡晋必下”,申报人员如实填写《天水市专业技术人员帮扶基层经历登记表》,并上传至“帮扶基层经历”栏。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扫描《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档案》上传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模块,县区申报人员由县区人社局出具空岗证明(岗位限额介绍信)加盖公章,市直单位申报人员由主管部门汇总经市人社局核定岗位后出具《空岗证明》(附件2)扫描上传至“单位岗位信息”模块,《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上传至“工作业绩总结”模块。
五、有关要求
(一)明确各级审核权限。申报人员按照评价条件标准做到所有业绩材料应报尽报,用人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和评价标准,对申报人员信息及证明材料逐项审查,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全、规范;单位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复核;县区职改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如发现用人单位推荐材料需要修改完善的,一次性反馈修改意见后及时退回,退回总次数不超过3次。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区职改部门按规定时限完成材料审核后,及时汇总上报《2025年度申报农业系列及农村实用人才中级职称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二份(附电子版)提交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审核。县级向市级推荐申报人,须由同级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行文推荐。
(二)持续加强纪律监督。县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甘肃省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规范组织开展资格审核工作。不属于评审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申报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发现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直接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对用人单位出现的作风不实、工作不细、履行工作责任不到位等情况要及时加以纠正,对包庇纵容申报人弄虚作假,甚至将本单位账号用于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申报职称的,要追究用人单位及经办人责任。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违法违纪情况及时进行核查,情况属实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及时通知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接此通知后,请各单位及时向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传达,按照规定时限抓紧做好推荐、公示、申报、审核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人:周立 颜伟霞 联系电话:0938-8212301
附件2:2024年度申报全省农业系列职称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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