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业系列初、中、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各园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党群工作部(职改办),市级有关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5年度农业系列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为:我市管理权限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从事农业、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中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市辖区(含园区、科学城)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从事农业、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权限已下放各扩权县(市),目前尚未建立完善中评委等组织机构的扩权县(市),如需委托市农业农村局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由当地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市人社局批准的委托函。
(三)初级职称。对部分因专业不对口无法按规定直接初定相关系列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规定工作年限和工作经历的前提下,可参照中级职称的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申报时间进行申报,由各评委会负责开展评审。
(四)市属事业单位按评聘分开的方式开展职称申报,但原则上近5年内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或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省直部门)表彰表扬,且须参加答辩。
(五)公务员、退休人员(包括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社保缴纳时间不足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属于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条件、能力与业绩要求按照《绵阳市农业农村局、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绵阳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绵农发〔2023〕157号)(附件1)规定执行。
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具体条件按照《绵阳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绵阳市创新型人才中、高级职称“直通车”评审办法(试行)》(附件2)规定执行。如满足多项条件的,请在填写破格条件时,选取主要的一项填写。
三、申报专业的选择
申报任职资格的人员应重点根据本人所在单位性质和主要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慎重选择申报专业。
(一)助理农艺师、农艺师、高级农艺师申报专业:
1.农学(如: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等);
2.园艺(如:果、蔬、茶、棉、花、药、麻等);
3.园艺蚕桑;
4.植保;
5.土肥;
6.综合(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教、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
7.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
(二)助理畜牧师、畜牧师、高级畜牧师申报专业:畜牧。
(三)助理兽医师、兽医师、高级兽医师申报专业:兽医。
四、申报方式
采取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再受理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按照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录网上申报信息,同时准备纸质申报材料,申报者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按照《2025年度绵阳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材料规范》(附件4)执行。
五、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选择“绵阳市农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二)用人单位初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 个工作日。
(三)送审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县(市、区)职改办、党群工作部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流程按照《绵阳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流程图》(附件3)执行。
(四)复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初审推荐的评审材料进行线上复审。复审通过后,审核状态为“初审/复审已接收”,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以县(市、区)或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五)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复审通过的申报材料分别提请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评审包括:答辩、专业组评议、评委会议评审等程序。评审结果在绵阳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和评审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答辩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审批发文。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确认评审结果后按程序发文。复核中发现有不符合申报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不予办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办理相关手续。获批人员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上传信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成电子职称证书。电子职称证书可通过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
六、答辩要求
(一)高级全员答辩。初、中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市属事业单位人员;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破格申报的;享受基层、援藏援彝、“四大片区”以及脱贫攻坚政策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
(二)免答辩人员。按照川农〔2019〕46号文件规定,免答辩人员范围为:在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中成绩突出,在省级部门考核中获优秀等次的人员;或凉山州综合帮扶队员、帮扶凉山工作专班队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符合免答辩政策的人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答辩。
(三)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七、申报安排
(一)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年9月23日9:00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2:00
(三)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高评委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2:00
(四)高评委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2:00
(五)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高评委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12:00
注意事项:个人及单位需在系统设置的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完成个人申报及单位审核推荐工作,逾期不得补报。各级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并提交至高评委,逾期不再受理。请申报人员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及网络拥堵等原因影响申报。
(六)纸质材料报送
1.报送对象:系统中审核流程到达“绵阳市农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状态为“初审/复审已接收”的申报人,其余对象不予受理。
2.报送时间:2025年11月1日—11月12日
3.报送地点:绵阳市涪城区云泉南街6号园艺新区集中办公区5号楼B区403室。
4.联系电话:0816-2242967
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未填写时间、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未现场缴费的,一律不予受理。
八、其他事项
(一)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其他相关申报材料(包括奖励、成果、论文、著作发表等)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22日(需见刊)。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二)各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要严格把关,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当事人评审资格,并对用人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职称申报诚信档案。
(三)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初级职称评审费收费标准为100元每人次;中级职称评审费收费标准为140元每人次,如需答辩,另加收答辩费60元每人次;高级职称评审费收费标准为240元每人次,如需答辩,另加收答辩费80元每人次。
附件:
绵阳市创新型人才中、高级职称“直通车”评审办法(试行) .pdf
3.绵阳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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