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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2025年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的通知
兽医职称 更新时间:2025/10/11

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社局:

根据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 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滁人社发〔2025〕57号)要求,现 就做好2025年度全市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 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 一 )在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园艺、植保、土肥、 蚕桑、畜牧、兽医、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系列职  称。在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农业机械化、水产(渔业)、农业 资源环境、农村能源、农田建设、农业信息化等工作的专业技术  人员,可以申报农业工程专业职称。申报专业参照《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 二 ) 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 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农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市就业的自由 职业农业技术人员,均可以申报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职称。

(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 单位非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人员不 得申报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职称。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 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 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41 号)执行。

三、申报程序

2025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采取线 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按照隶属关系及属地管理原则逐级审核报送。

(一)网上材料申报

1. 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12日至10月26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各县 (市、区)及市有关单位网上审核及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2日 (逾期不予受理)。

2. 申报流程: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 (http://hrss.ah.gov.cn/)。   在首页“专题专栏”中点击打开“专技人 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平台首页,点击“职称申报”后跳 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点击打开“安徽政务服务网”,  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即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前, 请先在网页右上角点开“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 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3. 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 信息并扫描上传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业绩、论文、继续教 育、年度考核、诚信承诺书等申报材料,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 位人员还须提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审核表》或《工资变动 审批表》扫描件(聘任时间以表上时间为准)。所有复印件均需 加盖单位公章。

(1)业绩成果、论文著作及业务工作总结等,应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主要提 供业绩、成果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证书、表彰奖励证书等, 各类表彰还须提供表彰文件扫描件;承担的重大农业项目,必须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立项审批文件、实施方 案、鉴定材料或验收报告复印件,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所在 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立项单位公章。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2)论文、著作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 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不含电子期刊),论文材料内容要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为落实论文查重要求,除了提供 PDF 版本论文外,还需提供可编辑的Word 版本论文。

(3)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 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验证页面应经验证、加盖印章、 注明验证日期。继续教育证书学时登记页和验证页均须申报人黑 色水笔签名。若申报人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 须另提供100或200学时的转岗培训证明。

4.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 图片清晰、格式统一、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 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5.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所在单位需上传《事 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系统下载上传), 加盖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公章,并对核准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 责。

(二)有关材料报送

申报人网上申报后,及时将纸质材料报各县(市、区)业务 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盖章后,由各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及市有关单位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3日。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如下:

1.《委托评审函》(系统导出, 一式2份,电子版发送指定 邮箱),由各地人社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出具。

2.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3份,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表内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3.《破格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此表仅供破格 申报人员填报,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 表内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4.一份原始材料扫描件、 一份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 (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申报材料扫描件,由各地人社 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汇总刻录光盘报送。

四、有关事项

(一)关于职称评审“盲评”。今年起,职称评审采取“评审 盲抽、材料盲审、过程盲评”。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

料,1份原始材料扫描件、1份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  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申报材料扫描件。所有申报材料均 不得出现个人相关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 消当年申报资格。

(二)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 限和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统一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 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 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 任期相应顺延。

(三)关于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 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推荐及公示情况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或违反推荐 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评审条件;(2) 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 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 称政策规定的。

(四)关于职称申报诚信问题。申报人员存在伪造学历资历、 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等有关材料,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论文 论著,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或通过其他不正 当手段取得的职称资格, 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 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情节严重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五)关于初级以下职称评审问题。各县(市、区)有5人 (含)以上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 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要求,由各地人社 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5人以下的,可由滁州市农业系列 和农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六)关于面试答辩。申报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中级职 称人员初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答辩;破格申报人员,经我局受 理后报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主要以 申报材料、学术论文、论著及有关学术技术成果为依据,结合本 人所从事专业的有关政策、专业知识、研究成果、岗位履职等情 况进行答辩。面试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关于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5〕 72号文件规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每人交评审费、面试答  辩费260元,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每人交评审费100元。以上  费用由各单位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集中缴纳。

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或市有关单位集中报 送至滁州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市政务中 心北2楼203室);邮箱: czhnwrsk@163.com;  联系电话:0550 -3025055。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市人社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文及 有关附件表格请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

1. 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

2. 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3.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4. 单位公示证明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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